为了不引发骚乱,沈青青亲手压着丁蕊去往燕城客栈,不远处,后边跟着十七和周扬。路过一个狭窄的巷子,十七的其他同事,搀着那个山西的前男友从他们对面走来,那男人已经满头白发,脸上也是毫无血色,和他五年前的照片完全不像,前男友还穿着当年他们合照里的那件衬衣,他自从看到了丁蕊就没有再移开眼,丁蕊却一直看着前边,丝毫没有把一个眼神分到旁边,直到他们错身过去,沈青青回头,那个前男友也在回头,唉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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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丁蕊在回忆一件事,一件她似乎很久之前就已经忘记了的事情。就在沈青青问她第一任男朋友的时候,脑子里似乎打开了什么机关,突然就全都记起来了。
那一年大概是她成年后的第二年还是第三年,她终于像其他的魔族同类那样,偷偷去往她所向往的人间,因为魔成年需要的时间太长了,她为了那一天等了足足五百年。那个时候,她虽然经常听魔族的同类提起关于人类世界的事情,但是她不知道,等到她来到人间的时候,与同类描述的人间至少间隔了几百年。
那是1935年的上海,她所了解到的关于人类的一切,似乎在这个人人都穿着西装,人人都穿着露腿的旗袍的人间似乎有些不太一样,那时的她和现在一样漂亮,甚至那个时候的眼睛,非常好看,清澈,明亮,透着一股单纯,在那个年代的上海,单纯就意味着被欺骗,她在魔界也算是稍微说得上话的成年魔女,居然在凡间被一个长者络腮胡子的人给骗到了青楼,在他们南方,那个时候的高级青楼叫做书寓,丁蕊这个名字就是那个时候起的,丁蕊长得漂亮,话也很少,那里的教习嬢嬢还挺喜欢她,给她穿漂亮衣服,教她打扮,教她唱曲儿,弹琵琶,教她和男人应酬,丁蕊不懂,全部都照做了,这样过了两年,她从未觉得这样的生活有什么不好,即便是她见过被打得遍体鳞伤的女孩儿,教习嬢嬢也会告诉她,那是因为她们自己做错了事,让丁蕊放心,她永远不会有这样的待遇。
丁蕊不会有这样的待遇,不过两年的时间,丁蕊已经成了上海有名的书寓先生,她长得好看,曲儿唱得好,琵琶弹得也好,有的是男人为她花钱,她有着穿不尽的好看衣服,吃不完得珍馐美味,身边所有的姑娘们,都羡慕她,伺候她的姨娘也都在奉承着她,甚至她的客人们,也并没有因为她的身份所轻贱她,在这种环境下,她压根不知道,她的身份在凡间并不好。
那年春天,书寓里来了一个客人,穿着长衫来的,戴着一副眼镜,长得斯斯文文得,手里抱着公文包,眼睛只敢看着地面。当然,丁蕊不知道什么叫做斯文,她只是觉得,这个人有些不一样。
丁蕊记得,这个人姓付,叫付兆生,是一个公务员,虽然职位不高,但是据说和上边的人是同学,所以这里的客人们总是在巴结着他,有一次,一个客人为了求这位付兆生一件事情,特意请丁蕊陪了一顿酒席,丁蕊不知道付兆生有没有帮这位客人办事,但是这顿酒席,付兆生才出现了几分钟就走了,饶是丁蕊弹琴弹得再好,也没听完。这是丁蕊第一次遇见看不上她的男人,她气不过,运用她的法术,堵在了他下班回家的路上,她问他,为什么看不上她。
付兆生支支吾吾得连忙否认。
然后丁蕊又说,那么多男人抢着让我陪酒席,我都不乐意,你可倒好,我陪你喝酒,你倒先跑了。
付兆生又连忙道不敢,丁蕊只记得,那天晚上还说了些什么,她已经不记得了,只是她逼着这个男人约好了下次再去她的书寓。
他说他去不起。
她说,不需要她花钱。
大概是丁蕊没有见过这么老实的男人,也大概是想不到这男人真的会赴约,还差不多拿出了全部的家当。此后几个月,丁蕊经常出去到男人的家里去住,书寓里的生意也差不多不做了,她把赚的大部分钱都给了书寓的管事的人,她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跑去和这个穷书生过日子,大概是因为,只有这个穷书生会问她,累不累,开不开心。她是魔,不会觉得累,也不会觉得不开心,就是突然觉得,过得日子好像不是普通凡人的生活,所以她那个时候很果断得决定,换个活着的方式,也不错。
那个时候的丁蕊,还不知道谈恋爱是怎么一回事,但是这个叫做付兆生的穷书生,会在下班回家的时候,带给她一朵玫瑰花,会花钱给她买她喜欢的,但是没什么用的东西,丁蕊似乎知道了魔族的前辈说的,被人照顾,被人爱惜的滋味。至今,丁蕊都记得那个穷书生身上廉价但是好闻的烟味。
但是那个穷书生死了,死在了兵荒马乱的1937年,死在了那个纸醉金迷的上海,丁蕊记得,穷书生死前,身上鲜红的血,和手里没来得及送给她的雪花膏。成功逃离上海的只有魔女丁蕊,那个懵懂无知,骄傲得被人捧在手心里的丁蕊,被永远留在了上海。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她见识到了死亡,她想要活着,她试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