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叶婉玉一起甜蜜的吃完晚饭后,刘扬开车将她送回了家,然后联系曹雄,得知曹市的家住哪后,直接驱车前往。
在汉江区一片名为月亮湾的小区,此时的曹雄先刘扬一步,来到了他叔叔曹市的家中。
书房里,曹市坐在书桌后,脸色阴沉的把玩着手中的一根毛笔。
在古代,毛笔被称为朱笔。
曹市并没有看出这根朱笔有什么特别之处,他看着站在书桌前的曹雄,问道:“曹雄,他是怎么知道你得到这支朱笔的?”
曹雄苦笑一声道:“叔叔,我也纳闷啊。”
对于刘扬突然问及曹雄是不是最近得到了一件古玩,当时的曹雄,被问的是目瞪口呆,好奇刘扬是怎么知道的。
现在想来,更是奇了怪了。
曹市冷笑道:“怕是他故弄玄虚,其实是早已经知道你朋友送你了这根朱笔,然后以此为借口,想要过来见我,给我一个下马威吧。”
“——”
听到叔叔这么一说,曹雄心里一咯噔,听着似乎是这么个回事。
曹雄一脸敬佩的说道:“还是叔叔你英明神武!”
“少拍马屁了,还不是你和曹仟给我惹出来的事,”曹雄咬咬牙道:“他仗着背后有焦省委,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
“砰!”
曹市越说越来气,一巴掌狠狠拍在了书桌上。
曹雄吓得身体一激灵,颤颤巍巍的问道:“叔叔,他来者不善,那我们怎么办?”
曹市咬牙切齿道:“我当然想好对策了,你先去备好茶,把我上好的龙井茶拿出来,今晚有贵客要来。”
贵客?
曹雄自然知道,这贵客可不是刘扬。
突然,曹雄心头一震,惊讶道;“难道是——”
“还不快去——”
曹市打断了他的话,瞪了他一眼,说道。
“嘿嘿!”
曹雄干笑两声,屁颠屁颠的跑去泡茶了。
“叮咚——”
门外传来门铃声。
曹市从书房里走出来,而刚泡好茶的曹雄跑去开门。
当门打开的一刹那,只见刘扬站在门口。
曹雄眼皮跳了跳,但是很快挤出一丝笑容的说道:“刘少,请进!”
“给,刘少,这是鞋套。”
看上去曹雄,无比的热情,但是他眼角的余光,有着一抹阴险之色。
刘扬最擅长的便是察言观色,他看的是一愣,似乎今天来曹市家拜访,像是羊入虎口啊。
当刘扬穿上鞋套,走进客厅后,他看到了坐在沙发上的曹市。
“刘扬,对吧?”
曹市没有站起身的意思,坐着的他,不苟言笑的问道。
“是的,曹市,”刘扬微笑道:“似乎曹市不怎么欢迎我啊。”
曹市不禁冷笑出声:“你想让我怎么欢迎,你以一根朱笔为借口来登门拜访,不就是想给我一个下马威嘛。”
刘扬愣住了——
下马威,这从何说起?
然而,刘扬很快想到,这朱笔在曹市眼里,根本不值一提,刘扬却为了一根朱笔而来,加上今天,刘扬和曹仟起了冲突,不是来找茬的,能来干什么?
可是曹市和曹雄怎么会知道,刘扬却将朱笔视若珍宝,“求贤若渴”似的想要得到。
刘扬看了一眼茶几上冒着热气的茶壶,莞尔一笑道:“我还以为这茶是为我准备,看来,今晚曹市还有其他的客人要来。”
曹市愣住了——
刘扬脸上依然满是温和的笑意,让曹市不得不承认,他小瞧了刘扬。
“刘扬,你很聪明,”曹市说道:“但我希望你,不要聪明反被聪明误,我虽然只是一个市,但也不是你能随随便便能够敲打的。”
“曹市,你这么说,那就很没意思了。”
刘扬说着,直接走到曹市对面的沙发上坐了下来:“我来拜访,真的是带着诚意,希望和曹市你冰释前嫌的。”
“哈哈——”
曹市大笑了起来:“诚意?你的诚意呢?”
“刘扬,你应该有二十多岁了吧,难道你去别人家做客,都是空着手去的吗?”
“——”
在曹市的质问声中,刘扬虎躯一颤。
大意了!
都忘了去超市买点东西。
怎么说呢,如今的刘扬,有着不匹配年纪的城府和心机,可却有时候,一些鸡皮蒜毛上的事情,很容易马虎。
大事精明,小事糊涂!
将叶婉玉送回家后,天色已晚,刘扬急着赶过来,所以忘记了买点礼品上门拜访的事情。
听着叔叔对刘扬的数落,曹雄站在一边,暗暗偷笑着,幸灾乐祸。
不等刘扬说什么,曹市又道:“刘扬,不要以为,在金陵你可以无法无天,还能骑到我头上来,你以为你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