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主动权就在对方手中,无论最后结果如何,肯定是占不到什么便宜。
包子轩:“味之素到现在为止已有近80年历史,黑云创建的时间连贵社零头都不到。而且味之素又是一家比较重视研发的企业,拥有黑云需要的技术专利很正常。”
“黑云是一家尊重知识产权的企业,即使有一丁点纠纷也要把专利拿到手,这样未来才不会出现问题。”
“如果实在不行还可以绕开技术专利,虽然成本会高一些,可有时候也没有办法不是吗!”
听包子轩的意思是,味之素专利对方有用。不过也不是唯一,增加成本还是可以绕开。或许对方只是一种恐吓,就是想明确告诉你。不要狮子大开口,更不能把事情做绝。
可铃木一郎也不敢冒险,毕竟以黑云集团的技术储备,研发出什么产品都有可能。
铃木一郎:“包桑这是说的哪里话,能够同黑云集团合作是味之素的荣幸。不知道包桑希望得到那种专利,至少让我们做到心中有数。”
包子轩也没有客气,毫不犹豫的说道:“贵社在1970年研发出的极高绝缘性的树脂合成素材,黑云集团准备把他应用在工业领域。”
听到居然是竹内光二研发出的那个衍生品,铃木一浪终于知道包子轩此行的目的。这是要把味之素堆积膜应用到计算机领域,毕竟之前听工程师做过相关介绍。
味之素对新材料还没有足够重视,难道这真是一块宝藏。黑云集团看上这种材料,未来肯定应用非常广泛。
铃木一郎:“专利技术就算了,味之素可以生产出成品,然后销售给黑云集团。”
包子轩:“目前的堆积膜还不是很成熟,根本达不到商用要求。其实我们在实验室已经合成出类似材料,只不过专利在贵社手中。想要实现商用必须要10年左右时间,在这之前必须要投入巨资研发。”
也就是说黑云集团购买过去,也要投入巨资研发。难怪人家一定要购买专利,这是不想给未来留隐患。一旦产品研发成功,专利纠纷可是非常麻烦。
铃木一郎:“包桑想要怎么合作。”
包子轩:“我们可以多准备几个方案,味之素选择那种方案都可以。”
“一是直接把堆积膜专利卖给黑云集团,铃木先生可以开价;二是我们成立一家合资公司,味之素用专利入股,双方分配好股权比例;三是味之素认为可以把产品研发出来,我们之间签订一份长期购货合同。”
“黑云集团向来遵守商业规则,不会出现强买强卖的行为。”
这只是双方第一轮谈判,不可能一次性就把事情谈成。包首富过来只是表明一下态度,虽然会吃亏;可也使得黑云方面占得先机。在黑云没有表态之前,味之素不会同任何企业签订堆积膜的合作协议。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