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甫嵩等人走了,临走时又一次警告曹昂,若是再次出现类似的内容,屁股绝对不保!曹昂只得满口答应。
皇甫嵩临走时,对曹昂说要留下了傅干陪自己,以及一大摞圣人书籍。
曹昂对傅干并没有任何反感,更何况还是年龄相仿的少年。
两人从一开始的小心翼翼到无话不谈,仅仅用了两天时间。
而已逝的傅燮大人成为了双方感情升温的话题。
看着傅干声嘶竭力的伸着无助的双手,那是西凉的方向。
曹昂从没有像现在一样对异族充满了厌恶!
曹昂也从没像现在一样对金钱充满了渴望!
赚钱!赚钱!
“想要瓦解一个民族,只需要抽干男人的脊梁和血性,丢掉女人的廉耻和善良!”
钱学森爷爷的话回荡在曹昂耳边!
而达到这个目标最经济的方法就是金钱!
金钱可以让人贪婪,唯利是图,六亲不认!
现在的大汉周边各族生存环境十分恶劣,不需要很多的钱财就能让他们出卖自己。
糜竺当时买诗所用的金钱,足够雇佣上万的异族为其卖命,可惜商人就是商人!
他们重利而没有战略眼光,如果有百分之十的利润,他就保证到处被使用。
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
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
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
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的危险。
糜竺虽然花了两亿,但是却得到了仕林以及朝廷的拥护,这也算是变相的投资。
顺利进入了官场让糜竺更加如鱼得水,官官相卫的劣性让商人们更加肆无忌惮!
毕竟这大汉朝贵族依然代表着最高层。
最关键的问题是,自从汉灵帝卖爵位开始,人家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不是熟人,给再多钱都不搭理你……
要不然真的以为糜竺人傻钱多,花两亿买个虚名?
人家要的是用一首诗去打开高层人士的敲门砖!
所以说,这个时代有钱不一定是万能的。
江湖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可曹昂却有办法让钱变成万能的。
异族不是汉朝,他们的生活方式很简单。
穷困潦倒的异族一旦有了钱,而不需要拼命时,谁踏马在乎掠夺?
那是穷鬼们才冒着生命危险去办的事儿!
天天躺在女人怀里吃香喝辣,做个混吃等死的混蛋不香么?
带着热情去享受有钱人的生活不香么?
“师兄!父亲对待异族如同孩子一样,可是他们却恩将仇报!这是为什么?”
傅干充满血丝的双眼让他不明白,为什么全心全意的付出却没有回报。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别成,你会赚钱吗?”
“不会……”
“没关系,咱们的第一步就是先定个小目标……”
“某典韦!”
“某太史慈!”
“久闻壮士大名,如雷贯耳!今日前来特意与英雄切磋一二!”
“敢不从命!”
这是典韦离开洛阳的目的地之一东莱。
按照曹昂的寻人规划,这位名为太史慈的壮士应该还未从仕,能拉来做伙伴最好,若是冥顽不灵,斩之!
面对寻人规划,典韦选择了最远的北海作为自己的第一个目的地。
从东向北,最后再向南,两年时间应该够自己游遍一圈儿了。
令典韦惊讶的是这个货居然也用的双戟,只是比自己的短而已。
从背后拿出双戟,典韦如同一尊战神一般巍峨不动,反观太史慈在典韦的目光下略有警觉。
“喝呀……”
太史慈率先发难,冲向典韦,手中双戟不偏不倚的劈在典韦的铁戟之上。
“咣……”
太史慈顿时觉得虎口发麻,看向典韦时却发现毫无半点色变。
典韦不慌不忙将太史慈双戟擎开,右手持铁戟直接砸向太史慈的肚皮。
太史慈顺着擎开的力度,一个闪身躲开,左手持戟劈向典韦的大腿。
“锵……锵……”
一声声脆响,二人越打越兴奋。
典韦瞅到一个空子,一句大喝四枝铁戟重重的砸在一起,顿时火星四溅。
几十回合后,太史慈惊讶的看着自己已经弯曲的双戟呆了。
自己习武有成以来,第一次感受到了失败。
“好汉!某输了!但吾有百步穿杨之能!”
“百步穿杨?这样?”
典韦说完,只手将手中一只铁戟扔出,百步外的一块石头直接被砸出深深的坑洞……
“我次奥……”
本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