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便说一句,kk的老巢就在纽约的地下下水道。这家伙不知道怎么做到的,摸清了整个城市的地下下水道,想找他麻烦,不是一般的难。
“走吧,我们碰碰运气。”
……
kk给的地址,离他们现在所在的位置并不远,车开出了一段路,绕过了布鲁克林区的法庭,进入了人口比较少的地区,差不多就要到。不过,他们显然是来晚了。
砰砰砰砰!
一阵枪声在不远处响起。
“是教堂那里。嗯,这家伙很猛啊。”从枪声就可以听出战斗非常激烈。
两人很快,从教堂的另一边绕了过去,很快就找到了一个观战的绝佳地点。
很快,他们就找到了他们要找的目标。
很简单,按照kk的情报,只要从一群人中找到最帅的那个,就一定是约翰·威克了。
“那小子就是了?”弗兰克看到一个装着西装的大帅比拿着两把枪,疯狂追杀着一群几个红衬衣。看样子那应该是塔拉索夫家族的抢手了。
“没错,啧……真的猛,一个人追着那么多人杀,简直了……”
“这有什么,我也能办到。”弗兰克不觉得有什么稀奇的,他从出道开始,从来都是一个人对一群。
“你没人家帅啊!”凯如此说道。
弗兰克不说话了,因为那真的是一个大帅比!别人出来做事,都穿着高档西装,他呢?一个紧身t恤一条帆布裤就行了,要多糙有多糙,没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