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怀里拿出几张叠好的纸张,然后在众人面前一一展开。
第一张纸是一份略微泛黄,纸张看起来很有年头的收据,上面落款着‘王庆喜’与邓嬷嬷的名字,还有手印,而内容则是道出了王庆喜收取订金,按照授意自爆与李玉娘通奸之事,事成后可在得三百两。
最底下还有落款日期,正是十五年前的秋天。
看到那张收据的瞬间,站在案几旁的甄氏险些要跪倒下去,她是死也没有想到这收据居然还有,而且会出现在秦月夕手里!
邓嬷嬷一张老脸却毫无表情,只恶狠狠地瞪着秦月夕。
秦月夕直接无视她的眼神,继续展示后面两张纸。
这后面两张纸则是两份口供,落款人分别是秦府十五年前发卖的奴婢宝林,与京城张记酒铺张酒泉的口供。
两份口供,一个是道出了宝林同乡乃是诬告通奸的王庆喜,将当年事情交代的一清二楚,而另一张口供则是张酒泉受人指使办做山匪抢劫秦月夕送嫁队伍的事。
两张口供一出,在场人无不震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