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酒店距离夏江城最高档的国金商场其实并不算远;
算一算时间,程旭陪着林清韵去逛一下当然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于是程旭点了点头,随口问道:“你的脚好了吗?”
林清韵脚上的绷带已经拆掉了,只是扭过的那只脚的脚踝显得比另一只更肿胀一些。
听到程旭的问话,林清韵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脚,然后回答道:“没问题的!”
“你不知道,我在那边有一个认识的女孩,因为骨癌截肢了。”
“虽然说起来很可怜,但是她装上假肢以后,逛街的时候走得比我们还要快!”
“所以我这一点点扭伤算什么,就算是截肢也阻止不了女人逛街!”
程旭忍俊不禁的道:“那你去换衣服吧!”
“我在这儿等你。”
林清韵想了想说道:“你都看过我这么狼狈的模样了,我也不想因为出门买个平板的时间就特意化个妆。”
“所以我素颜简单出门,你应该不会介意吧?”
程旭自然是摇头回答:“当然是不会介意的,你素颜比很多女人妆后还要好看。”
林清韵一听这话,立马喜滋滋的回过头去,转身在衣柜里找了一套最轻便的休闲服。
下身是又长又垂坠的黑颜色的长裤,上身则是一件紧身的黑颜色吊带衫,搭配了一件白颜色的开衫。
这样的穿搭整个人显得修长又年轻。
发型还是那个看似随意其实很好看的丸子头。
林清韵甚至连黑框大眼镜都没有摘,随手捏了一个FENDI的手拿钱包就站在了门口。
脚上穿着一双看起来十分普通的拖鞋。
只是拖鞋的脚背处是一个白颜色的大大的H字母,程旭一眼就看出来了这双鞋是价值不菲的爱马仕品牌。
不过想一想也不奇怪,林清韵的个人收入有那么高,衣食住行档次自然不可能太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