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在掩体后面的鬼子,根本打不到,他的狙击枪,也就成了烧火棍,完全派不上用处。
陈风呼出一口气,抽出马刀。
眼下是鬼子偷袭。
他不管,恐怕孙德胜必死无疑。
对他而言,孙德胜是他的亲兄弟,一直以来,对他照顾有加,身上的伤疤,有好几处都是替他挡的!
在他入伍之前。
他还有过诸多建功立业的理想,但是真正见识到战争的残忍之后,他就从来,不再想去做什么英雄好汉了。
但既然,是自己重要的人,别说偷袭孙德胜的鬼子,是几十人,哪怕是几百人,几千人,他也会拼了命。
就算死。
也让你们一步不得靠近。
…
一场黄屯遭遇战,打了足足三个小时。
所有鬼子,全部被歼灭。
那个穷的要命的李云龙,急切的打扫战场,想赶紧去黄屯据点看看,其实吧,他早就惦记上这里了,早听说,黄屯据点,富得流油。
老话说得好。
富户的底细,穷贼门儿清。
他李云龙就是那个穷贼,可话说回来,新一团也算是穷的叮当乱响,全团有九百多人,听着倒是不少,可装备差的离谱。
全团上下,轻机枪不到十挺,重机枪,一挺都没有,至于那些歪把子,92式,迫击炮,也就是做梦想想…
装备都是老炮筒,汉阳造,膛线都磨平了,就这样,两个人都分不到一支枪,去找旅长要吧。
旅长说,让他拿自己的脑袋去换枪,李云龙委屈的就像一个小媳妇儿,实在没辙,就只能自己搞枪。
这是他翻身的第一仗。
琢磨着马上就要鸟枪换炮了,可不就抓耳挠腮,心里急不可耐嘛。
“快点儿,都快点儿…”
“老子家大业大的,不差那这几根柴火棍,一个个没出息的玩意儿,就这么一点小场面,也值得这么高兴?”
“以后还怎么跟老子混?”
李云龙嘴上骂着,心里乐开了花。
心里琢磨,要是黄屯据点的装备精良,就多组建一个主力营,也好解解穷气。
可李云龙,百密一疏。
此时此刻,第九混成旅416团的陈一平,正在急速进兵,准备来一个瓮中捉鳖。
此时的一营,早已人困马乏,筋疲力尽,更要命的是,他们正在打扫战场,没有排兵布阵。
如果开战,一营必定全军覆灭。
…
“全速前进。”
“过了前边的弯谷,就是兄弟们建功立业的地方了,都给老子瞄准点儿,先打李云龙!”
急速进兵的陈一平,仍在嘱咐。
此刻的416团,已经倾巢尽出,两千多人马,全速入境,声势之大,完全无法掩饰。
…
于项卿并没有跟随。
他带着七十多个兄弟,已经与陈一平分道扬镳,此刻,他看着远去的伪军,骑马北望,百感交集:
“我只恨没有人手,哪怕,我于项卿有三百人,也会在此,给你陈一平的416团灭了!”
“只要完成张将军的遗愿…”
“我于项卿,就算上刀山,下火海,又当如何?等着吧!陈一平,你这个不知廉耻的汉奸!老子早晚要亲手毙了你!”
于项卿想是这般想。
可真要招兵买马,白手起家,谈何容易。
“落魄的凤凰,不如鸡啊…”
于项卿有苦自知。
…
陈一平急速进兵。
那个弯谷,已经近在眼前,只要拐过去,李云龙的一营,就是自己的囊中之物。
“报!”
就在这时,一个通勤兵,忽然脸色苍白的跑了回来,行了一个军礼,颤声道:
“团长,有情况!”
“弯谷的方向,正朝我们来了一队骑兵,大概一个排,瞧他们穿的衣服,好像是八路。”
陈一平脸色如常,嘴角上扬,嗤笑道:
“李云龙的援兵吗?”
“这个泥腿子,真是大老粗啊,老子堂堂的加强团,他居然只派一个排前来阻击,是来送死的吗…”
朝身后一个营长下令道:
“传令下去!”
“让兄弟们,都做好战斗准备,随时听我命令。”
陈一平举目眺望,盯着弯谷。
“我倒要好好瞧瞧,来的倒霉鬼,是不是三头六臂的哪吒,居然他娘的这么不怕死!”
勒着缰绳,空气肃静。
一骑出现在了弯谷,缓缓前行。
警卫排紧随其后。
一瞬间,陈一平震惊的瞪大眼睛,原本握住手枪的手,不知怎的,就开始剧烈的颤抖起来。
来者。
骑马挎枪,手握马鞭,黑色皮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