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风一吹,吹开了一页。
厉凌烨正要放下这本手札的时候,愣住了。
只为这一页手札的内容,写的是他十二岁时候的事情。
确切的说,写的正是他和白纤纤第一次遇见时的画面。
庆叔那时并没有想到很多年后的一天,白纤纤会嫁他为妻。
所以当时记日记的时候,给白纤纤定义的身份是碰瓷小女孩。
看到‘碰瓷’这两个字的时候,厉凌烨的唇角勾起了笑容。
那时六岁的小女孩是真的碰瓷了他的车,让他只能替她料理了她妈妈的后事。
也因此让她记住了他。
十二年后怀上了他的孩子,再后来又成为了他的妻子。
那一幕幕,回想起来,明明已经很多年了。
可又仿佛就在昨天,就在眼前,就象是刚刚才发生似的。
这一看,看到有白纤纤的故事的时候,他放不下了。
翻看了一页又一页。
他是真没想到庆叔把当年的事情记录的这么详细,就连白纤纤当年缠着他要他抱在怀里,不然不肯睡的画面都描述的很清楚明晰。
那个时候的白纤纤就是个小公主,小女生的她又萌又可爱,让他这个从来不喜欢接触女生的人都不由自主的抱了她。
然后一抱就不想放手了。
不过等到后来他安葬好了她母亲,再去找她,她已经不见了。
她被白家接走了。
那时的他还小,他还不懂什么叫做爱情。
他就把那个小白孩当成了他生命中的一个过客。
只是加深在记忆里罢了。
却也只是他记忆中的一个小身影之一。
却没有想到,她却记住了他,一记就是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