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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八章我叫林昆(1 / 2)

我叫林昆,今年已经五十多岁了,曾经我只是在面粉厂上班的一个小学徒,但是我聪明好学,很快就脱颖而出。

后来面粉厂的老板将我收为门徒,并且将女儿嫁给我。

老婆为我生了两个女儿,家里很幸福,最近老婆又怀孕了,老婆希望能够生一个带把的。

最近很不顺,之前工作太拼,为了保持糖分,导致现在糖尿病比较严重,老婆一直在控制我吃糖。

还有就是前几天北角警署突然扫了我的货,损失了上千万,我很生气我要查出来是谁在搞事情。

今天早上吃早餐的时候,被带到了警察局,通过警察的询问我才知道,上一次的货是韩琛告诉了警队。

我很生气,只是没有必要跟一个死人置气,是的韩琛已经死了。

看样子否极泰来,不顺了许久终于有了一个好消息,韩琛这个小胖子同样有渠道从暹罗拿货,一直是我的竞争对手,现在死了好啊。

以后港岛市场我一家独大,想想还有些小激动。

林昆和阿力出警署出来,警署没有任何的证据,只是希望看看林昆的反应,不过林昆表现的跟一个小市民没有什么区别。

如果不认识的人,绝对不会想到这个看起来病恹恹的老家伙,居然是港岛、鸟岛等几个地区最大的庄家。

林昆被道上的人尊称为庄家,意思在开面粉厂这一块,他是坐庄的。

所有人拿货,都要从他这里拿,不过林昆也很会来事,这么多年之所以一直能够牢牢地坐庄,就是因为他很谨慎。

他只赚自己应该赚的那一份,往外走的一直也是批发价,大家对于这个价格也都能够接受。

“昆哥,到底是怎么回事?警察莫名其妙的将我们带过来问话。”

“没事,今天是个好日子,回去要开香槟的。”

林昆做事是非常谨慎的,只是韩琛的死让他非常的开心,以前是倪家,后来的韩琛,一直都是一个让人讨厌的家伙。

现在死了,以后可以多赚一点。

扶着自己的腰子,林昆也是感慨年纪大了,看着跟着自己七年的阿力,林昆突然有了将阿力收为门徒的念头。

只是门徒不可轻易的收下,还是要考验一下,最重要的是成为一家人最好。

自己的小姨子一直看阿力的眼神都不一样,如果撮合一下,那就更放心了。

韩琛的死,在港岛道上绝对是一个大消息,这个消息虽然蔓延出去的时间有些迟,但是一经传出去立马是引起了众多人马的关注。

特别是韩琛的一众小弟,一个个这会想的不是为老大报仇,而是抓紧时间自己做上老大的位置。

马上就97了,哪里还有什么江湖道义,江湖道义不过是忽悠哪些小弟的,讲义气的有几个活的好好的。

不是天命之子就别学人家讲义气,诺达的江湖,出了名的讲义气还活着的就是现在铜锣湾扛把子陈浩南。

其他的人,只是嘴上讲义气而已。

在韩琛的大本营里面,一群人吵吵嚷嚷,他们谁也没有想到韩琛这么快就死了,他们很多人跟韩琛不过几个月的时间。

“行了,别吵了,谁能给琛哥报仇,谁就是老大。”

这一下子谁也不敢说话了,一个个目光都看向了傻强,傻强虽然平时看起来傻不拉几的,但是说起来他是跟韩琛时间最早的人之一。

而且傻强当老大的话,也是有好处的。

出了事情,警察第一时间去找他。

有好处,他们几个人就瓜分了。

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如果没有了货源,他们还搞个毛线啊,就地解散算了。

这不是开玩笑的,就算手里还有些货,货源也要重新沟通,否则的话那就是晾凉了。

去暹罗,谁敢去?

既然傻强要当出头年,那就让傻强去好了。

“强哥,你跟琛哥最早,我们认可你当老大,带领大家做大做强再创辉煌。”

“对啊强哥,以后你就是老大。”

傻强没有那么多心眼,看大家都这么热情,让他当老大他就当咯。

陆启昌审讯了林昆之后,没有什么有效的收获,但是他还是决定去见一个人。

黄志诚听到有人探监,自然是开心的,这一段时间虽然没有人再打他了,但是总有人男上加男就有些讨厌了。

最重要的是,他心里不知道怎么的,就慢慢的将自己化身成女人了。

这是要不得的,见到陆启昌之后,陆启昌丢了一根烟,黄志诚连忙接过,这玩意在里面可是重要的物资啊。

美美的抽上一口,“你这个大忙人,怎么有功夫来我看我啊?”

“你真把自己当成囚犯了?你要记住你是一个警察,你当过一天警察,一辈子都是警察,别跟哪些人同流合污。”

陆启昌看着吊儿郎当的黄志诚,有些生气。

环境真的是会改变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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