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车上闲谈的内容,决定向警方提供证词。
至此,桉件过程描述完毕。
接下来是根据受害人与被告人身份及犯罪事实发生地点确认司法管辖权,尽管受害人奥维斯为德州公民,但犯罪事实发生在纽约布鲁克林区,因此,E.D.N.Y对本桉享有司法管辖权。
然后是附带的警方初步调查所获取的证据。
这一部分内容少得可怜,除雷蒙德·纽曼的证词外,其他证据全都是间接证据。
最后是所诉罪名与判决要求。
细致地看过一遍,布鲁克林没有立即予以回复。
按照正常流程来讲,这份起诉书出现的时间并不急促。
值得注意的是,起诉书起诉的是爱德华·诺顿对奥维斯的枪J行为,而非奥维斯自杀。
距离枪J事件发生已经过去快一周了。
不过其中所提供的证据实在太少,少到即便受理,也很难给爱德华·诺顿定罪。
以检方现在所掌握的证据来看,爱德华·诺顿甚至都不需要动用他父亲的庞大律师团,随便聘用一名在法院徘回的律师就能解决。
即便经过聆讯跟预审,到正式庭审阶段,检方也只能是被打得节节败退。
更不要提让彭斯·诺顿深陷其中了。
现在的情况与布鲁克林跟弗兰克定计时已经发生很大的改变。
他们的计划最重要的一环就是打彭斯·诺顿一个措手不及。
利用信息差让彭斯以为他们会弄死奥维斯,罗织罪状污蔑他,进而逼迫他不得不选择继续鼓噪舆论,污蔑奥维斯,从中脱身。
届时他们可以以操控舆论、编织虚假新闻,侮辱他人名誉逮捕彭斯。
可现在奥维斯死了。
奥维斯之死***出现了新的变数,彭斯还没被打个措手不及呢,布鲁克林他们就先措手不及了。
奥维斯的自杀太过突然,尽管布鲁克林跟弗兰克立即调整策略,尽快采取行动,仍然无法彻底弥补这个意外带来的影响。
彭斯·诺顿的舆论攻势已经成型。
奥维斯之死发生在爱德华·诺顿被捕之前,他也不需要惧怕布鲁克林他们给他编织罪名。
也许这一局彭斯已经获胜。
也许弗兰克已经注定失败。
也许现在应该跟彭斯联系一下……
不!
不对!
布鲁克林停顿了一下。
彭斯·诺顿有准备不假,但奥维斯被抢J是真实发生的,舆论抹黑奥维斯,逼得奥维斯自杀,奥维斯父亲心脏病突发,母亲精神崩溃,这些的背后都有彭斯·诺顿。
彭斯·诺顿确确实实都做过!
而布鲁克林,钱德勒·凯恩,弗兰克·雷根知道他做过!
他也知道这三人知道他做过!
所以,他不是不害怕,他依旧害怕!
奥维斯之死不仅是他们不想看到的,也是彭斯·诺顿不想看到的。
他制造舆论的目的是让强J之事只存在于奥维斯口中,不是为了逼死奥维斯!
但光凭这些还不够!
布鲁克林默默摇头。
雷蒙德·纽曼的证词甚至根本无法指向爱德华·诺顿。
光凭这些只能勉强确定奥维斯遭受过侵犯这一事实,依旧无法确认爱德华·诺顿加害人的身份。
以现有的证据,爱德华·诺顿即便上了法庭,也依旧可以轻松胜诉。
布鲁克林如果强行偏袒,不仅不会取得应有的效果,还会让自己背负上徇私的坏名声。
必须想个办法,至少让爱德华·诺顿陷入庭审之中。哪怕本桉检控方最终败诉,也要将败诉的时间尽量往后拖延。要让庭审的场面至少看上去势均力敌。
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拉彭斯·诺顿下水的目的。
布鲁克林沉思着,一个念头逐渐成型。
“鲍勃,联系地检署,把056提到最前面。”
奥维斯强J桉编号是019-EDNY09-056。
“你要开庭?”
鲍勃跟布鲁克林搭档也不算短了,立刻听出了布鲁克林话里的意思。
“我们昨天还积压下18份起诉书没看,你要开庭?”
尽管布鲁克林安排了两位法官当值,可今年法院接收到的起诉书数量远超去年,两个人工作也没能做到当天的起诉书当天清零。
“我们整个五月可能只有它一个。”
布鲁克林说完,起身拍了拍鲍勃的肩膀,走了出去。
离开办公室,走进洗手间,布鲁克林用清水洗了把脸,抬起头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细细端详起来。
他不太确定,自己刚刚为什么突然产生背叛弗兰克跟温士顿的想法。
理智来讲,这是避免纽约范围内的损失的最优解,也是最稳妥的选择。
可从长远角度来看,再把视角扩大到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