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并不在乎法官对反驳证人的看法,尽管布鲁克林对这位自己讨厌的主持人的讨厌之情已经溢于言表。
他们现在需要做的是取悦陪审团,至于法官……那是取悦了陪审团之后要考虑的事情。而且鉴于布鲁克林与A主持人吵的火热的程度,他们对此并不抱太大希望。
事实上对这起诉讼持悲观态度。
正常情况下,面对这种起诉,最不济他们还能拖延时间,不断提交新证据,拖上个十年八年,原告自己就会撤诉。
但偏偏本桉落在布鲁克林手里。
前不久才刚被布鲁克林教导过幂函数的不想再上数学课了。
在布鲁克林面前,他们暂时还想不到有效的场外招,只能规规矩矩地配合庭审。失去场外招的优势,让认为他们正处于劣势。
尽管法务曾有人认为,正常庭审他们并不是劣势方。
律师跟主持人互动了几个无关联的小问题后,进入正题。
“这些是你在主持节目是所说的吗?”
律师将合集又播放了一遍问道。
“是的。”主持人答道。
这有区别与他在节目中的表现,他的回答很简洁,并不眉飞色舞,也不情感充沛到夸张。
“你报道这些的目的是为了杀死塞德里克吗?”
律师又问道。
“WHAT?”
主持人被这个问题问懵了。
“你报道这些的目的是为了杀死塞德里克吗?”律师又重复了一遍问题。
“NO!”主持人终于确认自己的听力没有问题,他忙摇头否定“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律师耸耸肩,侧身指了指原告“我也不知道,这正是我们出现在这里的原因。”
顿了顿,他继续问道“你跟塞德里克认识吗?我指的是私下里,或者生活中有过交集。”
“没有。”主持人摇摇头“我跟他甚至没有见过面,我们根本不认识彼此。”
“12月15日晚到16日你在哪儿?”律师又问道。
主持人回忆了许久,不确定地说道“我想我应该是在演播室,我的节目是从晚上八点开始的,结束直播后我们去吃了饭,然后我们好像去了酒吧。”
停顿了一下,主持人皱着眉道“我们在酒吧一直玩儿到两点多,然后好像就回家了。”
律师点点头,转而面向陪审席“显然,他并不具备作桉的条件。”
“他既不在场,也与塞德里克没有交集,他甚至都不认识塞德里克。他也没想过要杀死塞德里克。”
“事实已经很清楚,塞德里克死于自杀,跟的新闻报道根本毫无关联。”
“感谢你的作证。”
向主持人道谢后,律师结束发言。
“你可以退席了。”
布鲁克林头也不抬,一个眼神都欠奉地说道。
反驳证人可以不接受质询,他只是为了反驳对方提出的证据及观点,进而出庭作证,并非某一方举证的证人。
“原告有需要补充的吗?”
布鲁克林问道。
“有,法官阁下。”
原告律师并不打算就此放过,他重新来到陪审席前,进行陈述。
“刚刚对方申请的反驳证人是广播公司新闻节目的主持人,我手中的这些片段都是出自他口。”
“反驳证人很好地表达了他主观上并不想置塞德里克于死地的意愿,但这里有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联邦从无法律也无判例支持主观上无对他人造成伤害,便可以不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规定。”
“第二,对方在之前也承认过,他们的新闻信息是经过审核的,任何播放出去的内容都是通过审核被允许播放的。是一家广播公司,反驳证人是新闻节目的主持人,主持人所使用的新闻稿来自的审核,与主持人并无必然关联。”
“认为这些内容是符合他们的审核标准,适合被放在新闻节目中,面向所有观众播出的内容。”
皮尔森律所的律师重点强调了一遍应诉主体,应该是而不是那名主持人。
他在对方申请反驳证人后的询问中,听出了企图将责任甩给反驳证人,也就是那名主持人的意图。
“被告方。”
在确认双方无补充后,布鲁克林道。
的律师没有立即起身,他与同伴商量了一下,提请了为塞德里克出具死因鉴定报告的法医。
法医名叫亨利,是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身强体壮,不苟言笑。
在宣誓后,坐在证人席上,等候问询。
律师来到亨利面前“塞德里克的死因鉴定结果是你出具的吗?”
“没错,是我。”亨利点点头。
“能详细说一说吗?”
“死者身体赤裸,尸体呈自然状态,Y囊皱缩,体表尸斑呈鲜红色,可见鲜红色尸斑,解冻后尸斑由鲜红色变为紫红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