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天梁赵家的五少爷心情一直不错。
先是烧了宁家的一条街,后又沉了对方几条船,连宁家掌控的码头一时都风声鹤唳,失去了次序。
这全是他的手笔。
五少爷赵雷很喜欢这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感觉。
这些年他做了不少事情,很多家里兄弟不愿意做的脏活、累活全是他在做。
而这样的付出也有了回报,他不仅渐渐有了自己的势力,家里人对他也越来越认可。
从父亲派了一个李叔这样的护卫给他就可以看出。
近乎每一个赵家子女,都会有这样一个本命境的护卫,这既是赵家作为十大世家强大的标志,同时也代表家族彻底认可了他。
这对庶出的赵雷来说很不容易,同时他也很欣慰。
可以说,对于赵家,赵雷是最有归属感的一个子嗣,谁要是对赵家不利,他会和以往一样,即便是脏活,见不到人的活儿,都会办得明明白白。
这次对宁家的报复,说来说去都是几兄弟的心思,不过最后落实的是他。
他也很清楚这样做的好处,赵家的势力范围很大,而二哥的势力在他们这些兄弟中是数一数二的。
大哥因为常年在外的原因,父亲最为依仗的反而是这位二哥。
果然和预想的一样,对于他们的所作所为,宁家选择了忍气吞声。
毕竟如今的宁家已不是百年前那个呼风唤雨,和皇室都有密切关系的宁家了,在他们眼中,不过是空有财力的落魄户了。
他们很相信,这点小痛宁家是可以忍受的。
不知不觉间,赵雷越发相信了一句话,大部分的快乐是别人的痛苦带来的。
因为看着宁家受的苦难,他就忍不住很愉悦。
于是在这座楼阁里,他拿着凋刻着精致花纹的夜光杯,摇晃着杯中的葡萄美酒,一脸上流的慢慢品尝着,很是惬意。
品完了酒,赵雷又下了楼,去到了他最喜欢的马厩里。
天梁赵家的五少爷赵雷爱马如命,特别是这头“银雪”是他的最爱。
银雪通体雪白,鬃毛是银色的,浑身肌肉线条流畅至极,没有任何瑕疵。
这是一匹纯正的异血宝驹。
京城里的大人物爱马的人不少,有的甚至专门在京城城郊买下偌大的土地作为马场,只是这种喜爱已不止是马本身的价值,而是更倾向于古玩字画的类型。
而赵雷对马的喜爱还要更深沉一些。
他喜欢和马匹呆在一起的感觉,每次做了一些他自己都感觉恶心的事,他都会在马场里呆上一阵儿,获得平静。
可以说,在他不被认可的时候,是这些马安慰了他。
他送过不少人宝马,不乏自己最为亲近的哥哥弟弟,可是对这头银雪却是从未有过这种想法。
在赵雷的心中,即便把自己女人送出去也不会送这匹马。
或者说,某种意义上,这匹银雪在他心中已远远超出了自己的夫人。
他永远记得初次看到银雪的时候,对方还只是一只小马驹,已让他欢喜不已。
没有想到,这种喜欢一直持续了十年之久,甚至因为看着它长大的原因,又多了一种陪伴的情绪。
好好看了看独属于自己的马,又反复摸了摸,赵雷这才去往了饭厅,开始了今晚的晚餐,心情格外的放松。
他很喜欢窗外的风景,宽阔的马场,离离的青草,当夕阳余晖洒在上面,有一种逝去的美感。
在这种环境下用餐,总是让人心情愉悦。
于是忍不住的,五少爷赵雷又多喝了两杯。
他人生本就没多少爱好,这算得上是难得的消遣。
吃完了饭,赵雷踩着夕阳的余晖往住处走去。
他将在房间里看会儿闲书,然后就寝。
这是五少爷多年养成的习惯,他的下人和侍卫早已准备好了一切,在他进入小院时,就纷纷四散开去,没有去打扰。
赵雷推门而入,屋内依旧有他喜欢的栀子花香。
只是片刻之后,他的神色变得凝重起来。
缘于空气中还多了一股血腥气味。
赵雷忍不住抽出了佩剑,全神贯注。
他发现了自己的床铺上的铺盖拱着,像是藏着一个人。
没有任何犹豫,赵雷大叫道:“来人!”
没有回应,屋里屋外静悄悄的,如死寂的坟墓一般。
赵雷忍着剧烈的心跳走到了床沿,一手持剑,一手掀开了被子。
就像打开了一只发酵的罐子,本来并不浓烈的血腥气一下子扑面而来。
赵雷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发出了一阵怪叫。
击倒他的不是那血腥味,而是床上的画面。
躺在床上的是一只马的脑袋。
马头肌肤雪白,鬃毛是银色的,很是美丽。
可如今这美丽中夹杂着浓郁的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