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价,只为得到他的爱。可是,当我变美后站在他面前,他却说他已经有了爱人,他爱的人是你……是你抢走了他,如果你不出现,他一定会爱上我!”应怜盯着姝色的脸,目光似淬了毒,“你明明没有我好看,为什么他就喜欢你这张脸呢?没关系,他喜欢你的脸,我就戴上你的脸,那他喜欢的不就是我了么?你这张皮我会亲手剥下来,你这颗心我也会挖出来吃掉,杀了你,我就能和他永远在一起!”
应怜十指成爪,指甲猛地变长,锋利如刃,往姝色脸皮抓去。
姝色脸色一变,立刻抬手格挡,但她已是凡人之躯,无法抵抗妖力……
凤箫按捺不住,就要现出身形去帮忙。
没等他现身,姝色头顶的红珠发簪突然冒出一道红光,应怜猝不及防,被震了开来。
她后退几步,不可置信地看了眼自己被震痛的手,不甘心地再次进攻,这回利爪直取姝色心脏,杀意浓烈。
然而,那根簪子冒出的红光再次护住了姝色。
应怜被震倒在地,口吐黑血,差点儿维持不住人形。
龙笙开口:“那根簪子是个灵器,会在姝色有危险时保护她。对方杀意越重,簪子反击的力量越强。”
凤箫“啊”了声,姝色每天都戴着这根簪子,他都没发现有什么不对。
倒不是凤箫不识货。他们神兽一族,用的法器都是神器。再往下是仙人用的仙器,再再往下,才是凡人用的灵器。
凡人的灵器又分天地玄黄四品,这簪子怎么说也是个天品灵器,关键时刻能保命,放在修仙界是人人都要抢破头的。
但在龙笙凤箫眼里就不够看了,神器都不是,和凡人的普通簪子有什么区别?
但此刻还真就派上用场。
姝色也察觉到是头上的发簪救了她,拔下发簪攥在手中,思绪翻涌。
这根发簪,是清寒婚后送给她的。
因是清寒送她的第一根发簪,她觉得意义非凡,十分喜欢。除了睡觉,随时都戴着它,也不嫌腻烦。
这竟是一件灵器。
清寒到底是什么身份。
相伴二十年的枕边人,姝色突然有些看不清了。
应怜被灵器所伤,绝美的面容扭曲一瞬,几乎快显露出恶鬼相。
她焦急万分,顾不上姝色,急匆匆地走出地牢,命狱卒看好姝色,就往书房赶去。
应怜一走,龙笙和凤箫就显出身形。
“姝色前辈。”凤箫穿过牢房,“我们来带你出去。”
姝色见到突然出现在地牢的两个少年,意外道:“隐身术?”
这两个孩子,本事还真不小,能把那妖怪都瞒过去。
应怜都当着她的面说出那些话,长出长指甲了,姝色再看不出她是妖怪就是傻子。
应怜大概是没想到姝色有灵器保护,还能从她手中活下来,就没想瞒着什么,方才吐露出的信息量真是够大的。
“嗯,我们已经确定,城主就是画皮鬼,是用美人皮伪装自己的妖怪。”凤箫一边说着,一边给姝色也施了隐身术,“我们现在就走。”
龙笙看着牢房里爬过的一只老鼠,施了个法,那老鼠就变成姝色的样子,木木呆呆地坐在干草上。
这样就暂时不会惊扰到看守的侍从。
姝色:“……”
还有什么是你们不会的?
隐身的三人畅通无阻地从地牢里走出来。
姝色已经救出,城主的身份也已发现,但现在还不是离开的时候。
他们一番辗转,找到了画皮鬼所在的书房。
知道画皮鬼无法识破他们的隐身术,几人干脆光明正大地穿墙进去。
没想到直接撞破了一桩命案现场。
时间倒退回一盏茶前。
杜若已经在书房里从白天等到黑夜。
虽然心里已经等得不耐烦,面上却不敢表露出分毫。
他的抗老药,还需要靠讨好城主才能拿到。
城主会用抗老药笼络一些贵族为她办事,杜若就是城主身边最殷勤的狗腿。
距离上次服用抗老药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他的皮肤越来越失去光泽,脸庞也快维持不住二十岁的样貌,有了三十多岁男人的老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