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鹤城的占地称不上有多大, 也不处在交通要塞,但因着有白鹤山庄在此,所以依旧发展得异常热闹繁华, 全国各地的商贩都赶来这儿做生意, 铺子的价格炒得比金地皮还要高, 花团锦簇文化交融的程度,堪比梦都王城。
此时差不多是吃晚饭的时候, 酒楼里头生意正好,茶楼里的说书人也在准备开夜场, 街道上熙熙攘攘,还有一大群文人, 他们正坐在花台上与一群歌姬调笑,以新诗谱新曲,猜测究竟哪一首会风靡全城,成为新的流行, 酒酣耳热,琥珀玉光。
最近的白鹤城,每一天都会上演差不多的情景,今天却有些不一样,只因有人喊了一句:“柳二公子来了!”
“呀!”最先高兴起来的是那群漂亮的歌姬, 她们扔下酒杯,赤足踩着地上的锦缎云纱, 用涂满蔻丹的手握住围栏, 醉醺醺探身往外看。而别处的人也跟着挤到栏杆旁,甚至还有许多五大三粗的男人——他们应该也不是为了欣赏大琰第一美男子究竟能有多美, 就纯粹是瞧个热闹, 反正大家都吃饱了没事干。
柳弦安就在这万众簇拥的目光中, 进了一家酒肆。酒肆老板相当有经商头脑,从柳二公子踏进店门的一刹那,他就知道自己发财的机会来了!于是立刻指挥小工将门半掩,将外头好奇张望的目光统统阻隔,专心服务一人,又不嫌麻烦地一口气搬出了十八坛珍藏好酒。
浓郁的香气直冲脑髓,柳弦安还没喝就已经醉了一半,他仔细品尝挑选,最后选定两种,一坛烈如西北骄阳,入喉横冲直撞,另一坛则要稍微柔一些,也更甜一些。老板手脚麻利地封好:“柳二公子不必亲自带走,我这就差人送到白鹤山庄。”
阿宁纳闷地问:“两坛这么小的酒,也能送货上门?”
老板笑道:“我原本就要去送泡药用的黄酒,正好一趟。”
阿宁也就没有再坚持,付过钱后,就和柳弦安一起出了门:“公子,咱们现在回家吗?”
“不回。”
“啊?”
“再逛逛。”
柳二公子晃着玉扇,颇有兴致地从城东走到城西,又从城南走到城北。
阿宁惊呆了,都已经到白鹤城了,不必再辛苦行医,怎么还是如此勤快,难道不应该立刻变回以前那个走去前厅吃饭都嫌累的懒蛋公子?
但其实柳弦安还真不觉得累,他想看看在自己神游的这些年里,白鹤城究竟变成了什么样,将来也好带着骁王殿下到处逛一逛,尽地主之谊嘛。
天色渐暗,一盏一盏的灯火亮了起来,整座城变得越发暖而烟火缭绕,眯起眼睛,便是满河流光碎金。
柳弦安在心里慢慢列着单子,要去哪里吃饭,要去哪里看景,甚至已经勾勒出了两人同游的情形。
而与此同时,酒肆老板也拉着满满五大车的酒,一路吱吱扭扭去了白鹤山庄——其中四车是老黄酒,另外一车,则是十八坛价格昂贵的美酒。虽然柳二公子只挑了两坛,但无妨,买二送十六。
人们纷纷围上来问:“这些就是柳二公子喜欢的酒?”
小伙计得了老板吩咐,滔滔不绝朗声回答:“是啊,这十八坛酒都是柳二公子品尝过的,当场就付了银子。”
不算说谎,确实尝了,也确实买了,至于尝和买的比例,则可以适当忽略。
大家纷纷涌向酒肆抢购同款。
风靡全城的新诗新曲还没定下,不过风靡全城的新酒看起来已经铁板钉钉。
酒车一路进了白鹤山庄的大门,恰好赶上柳庄主从外地回来,他看着最后一车花里胡哨的坛子,皱眉问:“这些也是泡药的酒?”
小伙计笑容满面地回答:“不是,柳庄主,这一车都是贵府二公子刚定的酒。”
柳拂书先是问夫人:“弦安回来了?”紧接着又勃然大怒,“出一趟门,不见别的长进,倒多了个酗酒的毛病!他人呢?”
柳夫人:“……还在外头。”
柳庄主脑海里立刻出现了一堆形容词,比如说游手好闲,斗鸡惹狗,纨绔子弟,不肖子孙!而柳弦安好巧不巧,又偏偏凑在这个时候醉醺醺地回了家——没办法,酒虽然是大半个时辰前喝的,但他上头得比较慢。
“逆子!”
阿宁眼尖,见庄主又要去找棒子,赶紧拉着自家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