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猎大会是顾钊所在的镇子上一整年里排得上名号的大型活动, 不管参不参赛的虫子都放下手头的事情跑来了,熙熙攘攘浩浩荡荡,挤得解雁行只能远远躲在最偏的地方, 并且再三检查抑制贴。
昨晚他的雄虫素后来就出了点小问题, 差点引起骚乱。
却戎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解雁行唤他为自己去新的抑制贴的时候,他明显露出挣扎和犹豫的眼神, 解雁行甚至从他六只竖瞳中读出了放手一搏的冲动, 然后解雁行就用一个震慑性雄虫素压得他清醒到不能再清醒。
确认一切正常之后, 解雁行放眼眺望虫群,发现就连先前给他送烤鱼的话很多小雌崽都牵着一条比虫还大的猎犬,站在虫崽群里和同伴叫嚷着什么,这些小崽子们手里都握着一把小弓,试挽弓和系护腕的姿态都格外熟稔, 眉飞色舞,跃跃欲试。
顾钊解释说虫崽也可以参加比赛,但基本都只会在山脚下转转, 大多都是逮只兔子、捉条蛇。
虽然却戎嘴上说着他们军虫正直淳朴一心一意为虫民, 从不欺负普通群众,但到了比赛当日还是雄赳赳气昂昂地拿上弓背着箭,特意备上一身方便行动的迷彩衣, 兴致盎然地站在一边做准备运动。
解雁行垂下眼眸, 就见某位少将为了防止蚊虫叮咬以及被尖锐的木枝和石块划伤,把自己全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甚至还戴了副墨镜, 但唯独细致地叠起裤腿, 露出了两边脚踝。
“……”
解雁行忍了又忍, 终究还是忍不住委婉地提问:“你今天怎么没戴足链?”
却戎得意地抬脚踩在路边的巨石上,给他秀了秀脚踝,“打猎就不戴了,万一丢了呢。”
自打上一次却戎出院脱下病号服起,解雁行就再没见他穿过长裤,清一色的七分裤、九分裤,没事就露着脚踝在他面前走来走去,司马戎之心,人尽皆知。
“你也不怕有小虫子咬你……”
“不怕。”却戎心念一动,铂金色虫铠顿时覆着在他的脚踝周围,坚硬似铁,把皮肤挡得严严实实,“反倒是你,裤腿扎进靴子里,帽子戴好,不然等会毛毛虫顺着你领口爬到你衣服里……”
“这就是你的虫铠?”一道声音忽然打断却戎的话语。解雁行侧眸一看,竟然是昨天向他搭讪的那只卡其色发高等雌虫,阿暮,对方也一身泥土色系的游猎装,脸上涂了迷彩,背着一把长弓,讲话语气十分不善。感觉很像是昨天在这里吃了瘪,回去思考一晚上越想越气,辗转反侧怒极攻心,今天特意过来挑刺。
你能成为这只雄虫的君侍,不过只是因为比我先认识他而已。就算你在受宠又怎样?我实力比你更强,就一定能获得这名雄虫的青睐!
仅仅凭阿暮这样一个简单的问句,却戎立即读懂了对方言下未尽的挑衅。他眯起双眸,像一只被讨嫌鬣狗侵犯领地的雄狮,压低声音道:“是的,这就是我的虫铠。”
解雁行为却戎染一头粉毛,一方面是逗弄他,一方面也有隐藏身份的意思。却戎自然也配合地收敛了气息,标志性的金白异瞳也被墨镜遮挡,所以阿暮根本分辨不出却戎的真实实力,还以为他只是一个仅会固定部位虫铠化的普通雌虫。
那样的雄虫却只配了这样一名雌虫,实在是可惜了。阿暮又有了争夺的信心。一如却戎所料,他昨日回家之后,红发雄虫雄虫素的气味却始终萦绕在他鼻尖和脑海,让他就连梦境都是香艳的。那味道实在太过美妙,分明白天的时候他们之间还有一段距离,但那种馥郁芬芳已经沁透心脾,充斥着满满的精力。
雄子或许在故意勾引我。深夜给了阿暮莫名的自信,不然怎么解释他那么远就能闻到雄虫素?那粉毛雌虫大概只是雄子用来考验我追求他的毅力与恒心的工具虫……我不能望而却步,明天还要再去找他,向他证明我的诚意!——阿暮带着这样的想法心满意足地入了眠。
此时此刻,阿暮愈发肯定他昨夜的猜测,轻咳一声,绅士而尊敬地对解雁行道:“雄子,请你在安全的地方等候,这是我与您的君侍之间,属于雌虫的较量。”
“这世上最安全的地方就是我身边,”却戎再次发出了和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