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高到她大腿的位置了,但宋黎强迫自己止步原地。
她微微屏息,试探着唤它:“十四……”
听懂名字,十四摇了摇尾巴。
“十四?”宋黎又小心唤了声,她声线不能自控地染了哭腔,含着一点娇和嗲。
十四继续扬着尾巴摇,吐出舌头,看起来仿佛是在冲她笑。
宋黎没想到模样比狼还凶猛的德牧犬,会是这样温顺善良的性子。
她倏地笑了,眸子一弯,那滴眼泪随着掉下来。
宋黎抹了下眼角,把手伸过去,缓缓放到十四的脑袋上,见它依旧很乖,宋黎大些胆,摸了摸,轻轻拍抚。
德牧摸着很健壮,却又如此可爱。
宋黎笑起来。
“十四——”
男人低沉的嗓音自侧后方响起,宋黎恍然回眸,看见了不远处的盛牧辞。
他不知道何时回来了,抱着胳膊斜靠在玻璃门边,做了个手势。
命令:“卧下。”
十四接收到他的指令,仅仅一秒,立刻伏倒,卧在了地面。
宋黎没见过,难免大惊小怪,阴霾顿时全散了,灿烂地笑开来:“好厉害呀!”
“谁呢?”盛牧辞步子悠哉地走过去,往她身边的护栏一倚。
外套敞着,衬衫痞痞地解了三颗纽扣,他摸了摸自己脸部硬朗的轮廓,一脸坏气。
问:“它还是我?”
颜值即正义这句话,有时你不得不服。当一个男人有了姿色,不管他言行如何,轻易都能将人迷得神魂颠倒。
宋黎蓦地蹲下身,佯装想和十四互动。
她承认,她当时有些慌了。
难以招架。
稍后沉住气,宋黎摸着十四,把他先前的话一字不差地奉还:“它比你乖。”
盛牧辞轻挑眼尾,不可置否,唇边勾起一道括弧:“走了。”
一不留神已过三点,是该回去了。
“哦……”宋黎忸怩地站起来,对十四说了声再见。
和舒姨岁清告别后,他们开车驶回城区。
周末的缘故,道路略堵,一小时的车程足足开了两小时,才到鹿枝苑。
冬季的傍晚,天暗得早,盛牧辞将车靠到小区门口。停的位置,正前方有一盏路灯,橘光照着挡风玻璃,透进来,宛如上天向这尺寸之地投下一束聚光灯。
宋黎没着急下车,盛牧辞也没提醒。
回顾中午到现在,情况的发展让宋黎开始懵起来,约过半分钟,她眼神懵懂地看向驾驶座的人。
“我还是没请你吃饭。”
那顿午饭当然不需要付钱,和她今天出门的初衷背道而驰。
盛牧辞降下车窗,透了口气,手臂搭在窗边,回过脸笑:“急什么,有的是机会。”
心里头几经盘算,宋黎皱眉:“盛牧辞,你不是在忽悠我吧?”
这姑娘无城府,偏就是对他戒心无比强,几次三番重申和他不熟,就连那天醉得说胡话了都没忘记他不是好人。
这趟下来,可算是肯叫他名字了。
“不叫先生了?”
他话里带着玩笑,有意调侃她,宋黎察觉到又不经意打破了和他“不熟”的决心,呼吸一紧,兀自懊恼。
其实面对盛牧辞,宋黎也很有几分他的嘴硬。她咬牙切齿,逐字地念。
“盛、叔、叔。”
就差把“老男人”三个字贴他脑门儿了。
盛牧辞笑了。
这人有时真的很爱使坏,她学岁清叫他,他便也学着岁清:“姐姐,你还是喝醉的时候可爱。”
“……”
语气都变了,很不正经,宋黎被他喊得,顿时难为情得说不出话。
似乎是回想到那夜的情形。
过两秒,盛牧辞在她面前晃了晃自己的手,很有求知欲地问:“手指头粉是什么意思?”
“……!”
空气听了都只想安静。
宋黎甩下句“我回家了”,头也不回地下车,车门关得砰一声响,随后,盛牧辞便见她裹紧白色外套的身影从前面碎步跑过。
可能是白日天太蓝,海太碧,现在看夜都不是纯黑的了,倒似有蓝调晕开,她陷在深蓝的夜里,像白鸥掠过。
关窗,准备走,手机振动了。
盛牧辞敛眸,扫了眼来电,举到耳边。
“小盛爷,收到消息,明天上午九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