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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大虾奶酪法棍三明治(1 / 4)

温崇月想要和夏皎分享的有趣事, 当然不是和淮黑猪的老乡进行友好的切磋。

而是多年前和他一起办辅导机构的朋友忽然致电,告诉温崇月,找到了当时温崇月带课班级学生的一些试卷作业存档。

其中就有夏皎的。

夏皎呆住了:“这么长时间了, 怎么还留着?”

“没办法,”温崇月叹气,“李联是个收集控。”

李联,就是当初和温崇月一块办辅导机构的合作伙伴,夏皎听过他讲写作课,对他的印象就是瘦瘦高高、戴黑框眼镜的洁癖狂。

他一般不会坐下, 每天上课的第一件事就是掏出消毒湿巾, 将讲台反复擦上五遍,才会轻轻地放下自己的书。

重度收集控的李联有两套房子,不住人,专门用来做仓库,用来分门别类地放置他所有的“纪念品”。

他认为这些都是他这一生留下的痕迹,万一今后他飞黄腾达, 成了名人, 这些东西可是都能直接进博物馆的。

夏皎并不觉着这是一件多么有趣的事情, 如今她已经忘掉自己当时写的英文作文会是什么。

不过能够想象到,一定非常羞耻。

夏皎曾经在整理房间的时候发现了自己的语文作文, 当时被老师高度赞扬的内容, 放在现在就是回看都要昏厥过去的黑历史。

三天后, 温崇月收到李联寄来的夏皎作业和试卷存档。

事实上, 温崇月对夏皎的印象已经淡到如水,假使不是夏皎主动提起, 他早就忘记自己曾经教过她, 更不要说夏皎提到的下雨天送她回去这件小事。

温崇月的记忆力并不算差, 只是这种细枝末节的东西,不会给他留下深刻印象。隔着多年光阴回望过去,像是铅笔留下的痕迹,只剩下淡淡一团晕染。

教夏皎的时候,温崇月已经在读大学,性格也收敛了很多。

他年少时轻狂气盛,高中刚毕业那会,和朋友组过地下乐队,他是贝斯手,是乐队里性格最好(相对其他人而言),打架时话最不多的一个。地下乐队之间起冲突时,温崇月沉默地按着人的头狠狠往墙上砸。

后来没多久,乐队解散,温崇月读大学没多久,痴迷钻研技术,和几个同学组建团队做黑客。彼时红客联盟早已解散,网络环境监管也少,温崇月带着几个伙伴乘机飞来飞去参加一些比赛,团队里有同学经济困难,温崇月便包揽了整个团队参加比赛的花销——当然,这笔钱并不是伸手向温父要,都是温崇月自己赚的。

和朋友合伙开设假期的辅导机构就是温崇月的赚钱途径之一。

温崇月年少时跑的地方多,做过的事情也多。和其他温室里长大的富家子弟不同,父母失败的婚姻让温崇月提前感知到世界的利己主义和人性。

温崇月的物欲值并不高,不过乐于尝试其他享乐、略带有危险性的事物,他在斯图加特尝试过高空跳伞,也曾在福克斯挑战过冰川徒行,去阿拉斯加体验直升机滑雪,也和表弟一块儿考取帆船证,驾驶游艇出海。

在这些东西的刺激下,温崇月早就忘记了自己教过的学生。他更不会想到,顺手帮助的一个腼腆女学生,会在多年后成为他的结发妻子,他此生的伴侣,枕边人。

周六,夏皎回家探望父母,温崇月白日里去了户外攀岩,归来后拆开李联寄来的包裹,拿到妻子读书时候写的作业和当时一些零散照片。

难为李联花费心思找齐,温崇月打电话过去道谢,李联声音发坏:“行啊你老温,没想到你当时看上去为人师表的,居然找了自己学生当老婆。”

温崇月笑骂他:“贫嘴。”

都说字如其人,夏皎的英文字体写得规整,不出格,就是当时学生们都统一练的所谓“衡水体”。

毕竟是为了高考拿高分,整洁干净、易辨认为重,温崇月不会对字体下过多评价,他只是慢慢阅读着夏皎彼时写下的东西,尝试在回忆中拼凑出这个不擅长社交的女性。

当时的辅导班是小班制度,一个班级里的学生数量少。温崇月做事负责,都说潜移默化,他骨子里有点温父的平和从容,随着年龄增加而愈发凸显,授课也耐心。

下课时,来找温崇月问问题和倾诉烦恼的人不少,但夏皎从来没有来过。

李联还寄来了当时的照片,夏皎的位置就在窗边。彼时她骨头都没定型,要比现在更纤弱可怜的多,瞧着像伶仃无助的鸟,就算是合照也微微低着头,眼睛中是一种游离之外的茫然,像是无法融入族群的幼鹿,又如失了队伍的雏鸟。

温崇月捏着照片,想起夏皎在相亲时说过的话。

“有天晚上,我错过了车,您开车送我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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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无人,窗外只有清风动枝,三钱月色越过玻璃入户,温崇月抚摸着膝上乖乖巧巧的温泉,终于从记忆中捕捉到一些残片。

他的确送过夏皎回家,不过也是看她可怜,班上的学生只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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