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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4章 刺马(2 / 3)

方,见旗当立刻行动,杀魏官魏将,尤以主将为先!以助我军!”

蛰伏九载,终见信号,当认出图穷匕现旗后,阿云心中万分激动,立刻回到了自己的营帐,支走守卫侍从后,便开始磨匕首,等到这三十炼钢的好剑吹发可断后,又从褥下翻出了一个不起眼的小木箱。

开启后,他取出其中密封的青陶瓶,开始熟练地在匕首上涂抹毒药……

这些动作一气呵成,他仿佛就像这柄雪藏许久的匕首,过去九年间就等待重饮人血!

但就在阿云藏好匕首,整甲欲出前,他却犹豫了,重新坐回榻上,伸手朝枕头底下一模……

这次取出的,不是匕首毒药,而是一个精心编织的香囊。

而解开后,香囊中除了风干的兰草外,还有一枚孩童掉落的乳牙,这是陇地习俗,据说能保佑征人的平安。

闻着这熟悉的气息,抚摸着那棱角分明的小牙,阿云的眼中竟出现了一丝颤动!

五年前,随吴汉打完居延海一战后,为了掩盖身份不惹人怀疑,他以魏军营正的身份,娶了一名陇右女子为妻——这桩婚事是上司介绍的,女方家族不算大富大贵,但也是汉时名臣之后,坐拥庄园、土地,岳父不嫌他氐人身份,婚后五载,生有一子。

这是阿云从未想过的优渥安宁,坐拥良田美宅,娇妻拥于怀中,爱子玩耍于庭中,这一切恍如隔世。

但每日睡后,他仍被困在成都人市的牢笼里,亦或是飞跃在邛崃山的崎岖山路上,要么就梦中挥舞匕首,刺向魏将,而自己也被戈矛穿心,用生命完成了使命……

前二十年和后九年的经历,无时无刻不在撕扯他的理智,阿云能感受到自己的动摇,他一下子慌了。

阿云连忙将香囊塞回枕下,揣着所藏匕首,匆匆走出帐门,骑上马朝西汉水北岸的马援大营走去。

但他的心情并未因此平静,作为一名蜀谍,阿云对一些事较为敏感,过去五年,魏休养生息,呈现一种上升之势,这一切他都看在眼中,一路上更见魏军营垒森严,士气高昂。

而昔日故国成家,却一直在走下坡路,阿云时常听闻那边闹饥荒、铁钱不行的消息,阳平关内的蜀军逃兵越来越多,听说他们在那边甚至吃不饱饭。

这种对比,结合自身在蜀仅为“匕首”,在魏却靠着自己努力出人头地,跻身上层的境遇,阿云更是百感交集。

究竟是要忠于从小被教育的“忠君”,毅然献出生命,还是顾忌为人父,为人夫的身份,珍惜眼前的富贵?

不,不能再乱了,身为刺客应该知道,犹豫,就会败北!荆邯将军说过那秦舞阳的故事,难道忘记了么?

胡思乱想间,马援主营已到,但阿云作为副校尉,只要有合适的理由,并不会遭到阻拦非难。

“氐旅擒得数名蜀军逃兵,交待了重要消息,齐校尉令我来报与大将军。”

阿云尽量让自己的话语不颤抖,他偶尔有机会随齐钟留过来开会听令,面善,令牌也没问题,很快就得放行。

以阿云对马援的了解,行刺他的机会其实一大把。

这与马援的性格有关,用几个陇右出身的校尉说法便是:“马将军虽出身名门,却俨然陇右豪侠!”

豪迈,这便是阿云常听人赞誉的马援,作为大将,不论是闻驻地乱而谈笑饮酒,还是横行千里直斩西羌,跋涉半旬袭击蜀军定武都,都显示出他做事毫不犹豫。

部作战时,马援也很平易近人,打个比方,别家将军遇上营内聚众赌博,严苛点的,可能直接将参与者押出辕门斩首,马援却会停下来看,看了会还手痒,于是跟士兵借钱下注。他行走江湖多年,精通所有赌斗技巧,能将一整个营的老手赌注全部赢来,反手又用众人的钱,请他们吃肉,惹得众人一边大快朵颐,一面叫苦不迭,再也不敢在马大将军面前赌了。

而在行军扎营方面,更是外紧内松,对自己人毫不设防,这不,阿云入营,居然连佩剑都没让他取,更别说藏在胸前的匕首寒芒了!

“又听齐钟留说,马援与人言,喜欢直抒心腹,纵是行伍小卒,也能近至三步之内,就算帐内还有侍从笔吏,我亦有机会出手!”

唯一需要担心的,便是马援的身手,听闻他早年武艺高强,曾拉起一队马贼横行新秦中,做了第五伦的将军后,每逢苦战,也常亲自出手,破西羌一战,便亲斩羌豪头颅数枚。

但马援年纪也大了,几乎是阿云的两倍,或许大不如前了罢?

如此想着,阿云距离马援营帐越来越近,此时天色将黑,前方大帐灯火闪烁,亲兵拦下阿云,再度检查令牌,又说马援在见其他人,他需要稍待……

“我等了九年,只需要再等少顷了。”阿云发现自己的手里全是汗,这些年耽于富贵,他果然变弱了啊……

但没关系了,片刻之后,阿云便能完成自己的职责,不论成与不成,都能报效荆邯、公孙皇帝了!

然而就在阿云努力给自己鼓劲之际,帐中却灯影忽闪,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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