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山里的汉人没太大不同,多数人朴实诚厚,信然诺,得了任务就尽力去执行,这也是万脩爱用他们的原因。
在河谷中,氐兵速度不如马速,可眼下搜山入林,却如履平地,不少人脚底板厚实,不穿鞋也能在碎石子上随便踩。
“是血迹!”
一个猎人出身的氐兵喊了起来,他在前探路,在一片枯萎的叶子上发现了一滴血,拨开枯草,却见到了模糊的马蹄印。
寻踪走了百多步,绕过一个山涧后,他们发现了一匹死马,它折了腿,遂被主人抛弃,为了避免其发声,还割断了脖子。
阿云摸着这匹马,身为训练多年的刺客,他能通过其身上的温度,知道粗略的死亡时间,最多不超过一刻!
“这马好啊。”
氐兵们则开始抢马身上的装饰,多有金银及华丽的边饰,马辔和鞍鞯都是良品,显然是大人物的坐骑。
阿云甚至还在马腿压着的地方,抽出了一条紫色的绶带,绶带的尽头,则是一枚金灿灿的印!
金印紫绶!阿云曾见成家丞相佩戴过,这是三公的标志,而狄道附近的“三公”只有一个。
吐口唾沫,抹去泥巴,没错的,印上的字是“大将军嚣”!
众人里只有阿云识字,但他一直装作不认识,故意翻来覆去,氐兵们都指点着这印,觉得这趟没白跑,这东西他们决定砸碎分了,绝不上缴,绝不!
只有阿云心中突突猛跳,跟着尚未消失的脚印和那人受伤血迹,只要他愿意,一定能将逃入密林的隗嚣抓来。
可陇蜀是盟友,他应该故意放隗季孟一马啊!
“就算隗嚣逃走也没用了。”
阿云心中如此告诉自己,他是知道点陇蜀形势地利的,一旦狄道不保,吴汉的偏师就能将陇西这空心竹子一捅到底,甚至会形成对上邽杨广、蜀军的夹击,只希望他们能走祁山,顺利退回武都郡,否则事情就要更糟了。
隗嚣这一逃,陇西乃至整个陇右的仗,基本就见分晓了,隗某人在离开狄道的那一刻,就已经死了!
“反正是个死人,倒不如用他的人头,换取我的匕首,离第五伦更进一步!”
阿云如此想着,将金印捏在手心,朝前方一指。
“众位盍稚。”
阿云说道:“跟我走,前面,有一块更大的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