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工作室。
东永元正在给咖啡机加水,就见自家老板从门口走了进来,神情有些凝重。
“送一杯咖啡上来。”季朗吩咐道。
“是。”东永元应了一声, 转回身赶紧问跟着进来的小老板娘,“老板娘,老板怎么了,怎么感觉今天有些怪怪的。”
“可能……是因为我吧。”巫渺渺有些心虚的挠了挠脸。
“你?”东永元很是好奇,“老板娘你做什么了?”
“我……就亲了一下啊。”好吧, 昨天那个亲亲她确实是故意的,他们巫师进行祝福的时候根本不需要亲亲, 但她都来海市这么久了,增进一下感情怎么了?
不过相公虽然看起来怪怪的, 但是今早起来后也没有说她, 更没有瞪她,这就表示他没有生气,顶多只是有些不好意思。
没错,肯定是不好意思。
“你亲老板了?!”东永元吓了一跳。
“嗯。”巫渺渺得意的一点头。
这得意劲, 现在的小姑娘都这么热情主动了吗?
“老板娘, 我欣赏你。”东永元由衷的竖起一个大拇指。
巫渺渺嘿嘿一笑,朝东永元摆了摆手, 转身去了洗手间, 如昨天一般把被灵体附身的娃娃放了出去,让它继续盯在网红蛋糕店外头。
既然挖肝魔的下一个目标是自己,肯定就会再次出现在这附近, 只要耐心够,我就不信等不到你。
另一边,东永元把新鲜磨好的咖啡送上楼, 却发现自家老板脸上多了一副眼镜。
戴眼镜了,莫非是要……
“今天不要让任何人上楼打扰我。”季朗把桌上的文件挪到一边,伸手去调整显示器的位置。
“是。”东永元眼睛一亮,忙不迭的应了声,放下咖啡便急匆匆的下楼去了。
人还没完全从楼梯上下去呢,他就先兴奋的喊了起来:“喂,喂喂,你们几个快别干活了。”
“怎么了?”
“我刚才上楼送咖啡,发现老板戴上眼镜了,而且正在调整电脑显示器的位置,同时吩咐我不要让任何人上去打扰。”东永元道。
北繁三人先是一怔,然后脸上就是一阵狂喜,异口同声道:“老板要开新文?”
老板的眼睛虽然黑眼圈重,红血丝多,但并不近视,他办公室里只有一副防蓝光的眼镜。而他唯一会戴眼镜的情况,只有他需要长时间目不转睛的盯着电脑的时候。在加上调整显示器的动作,就只有开文这一个解释了。
“我去读者群吼一嗓子,让大家准备追更新。”说完,易观便啪啪的用手机打起字来。
他们四个为什么会这么激动?
因为,他们四个全都是季朗的脑残书粉。
要不然就季朗这种糟糕的毒舌性格,四人除了东永元必须成为卧底外,没点美颜滤镜,谁扛得住。
“我去接杯水,要不然一会儿没时间去。”北繁这话一出,四个人全都拿起自己的杯子跑去了茶水间。
别的作者开新文,就算有存稿,通常第一天都只会放一两章,大气点的也就放三四章,之后便是一天更新一点,直到故事完结。但是他们老板,子禾大神,写故事极为与众不同。
别人连载一天一章,他连载一小时三章。
别人写一本十几万字,快的半个月,慢的也要一个月,他写十几万字的,24小时内一定完结。
没来工作室之前,北繁几人一直觉得季朗是全文存稿好了之后,才一口气发出去的。可来了之后他们发现,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他们老板是真正的网文界人形打字机,两只手能码出八只手的效果,时速据不完全统计,高达一万二,且字字珠玑,从不掺水。
手速快就算了,你特么写的是刑侦类,你构思情节的时候不用动脑吗?
同为文字工作者,三位编辑是由衷的嫉妒!
大概二十分钟后,一直盯着手机的易观吼了一声:“出了,出了,第一章出来了。”
“看看,这次是什么类型的故事。”
“挖肝魔?!”
四人不敢置信的盯着网页上季朗刚刚发表的第一章故事内容:
x市,一位刚刚大学毕业的女生被发现死在出租屋内,死因是被人**挖肝。警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采集了指纹,脚印,查看了24小时内的所有监控,却没有获得任何线索。
一周后,第二位受害者出现了,依旧是刚毕业的女大学生,依旧是在出租屋里被人挖肝。又过了半个月,第三位受害者出现了,这位受害者幸运的活了下来,却依然少了半块肝脏。一时间满城风雨,人心惶惶,每个人都在问挖肝魔到底是谁?
是我。
我就是挖肝魔……
看到这里,工作室内的四人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他们都清楚,老板最擅长的便是以犯罪者本人的角度来写故事,就像是罪犯自己在写犯罪笔记一般。而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