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梦晴和沈歌从干货行回来,便听说家里来了客人,这来的还是先前来过的齐神医,和县主家的大小公子。 她们两个都是在帮县主做事,县主是她们的东家,更是沈歌的恩人,于情于理她们都该去见见。 两人回屋简单地收拾了一下,便去了正厅。 二人都是头一回见大公子,瞧见俊朗高大的少年郎,还被惊艳了一把。 心里都冒出了一句话,那便是:“大公子生得真是好看。” “凌梦晴见过齐神医,见过大公子,小公子。” “沈、沈歌见过起神医,见过大公子,小公子。”沈歌低着头红着脸,跟着凌梦晴一起见礼。 沈歌这样的少女,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突然瞧见这么英俊的少年郎,难免会动芳心。 宋子凌起身冲二人回了礼,小子安也一边回礼,一边喊:“梦晴姐姐,沈歌姐姐。” 凌云志看着妹妹道:“你们回来得正巧,我们这就要去福香楼吃饭呢,既然你们回来了,那便跟着一块儿去吧。” 凌梦晴点头说好。 凌云志要回屋换一身衣裳再出门,问宋子凌他们要不要去收拾好的厢房稍稍收拾一下? 宋子凌和齐衍正有此意,他们骑了一天的路,脸上尽是灰,也想要洗一把脸,于是便同他一起出了正厅。 沈歌看着他们离开的背影,小声问凌梦晴,“梦晴姐,我们要不要也回去换一身衣裳,毕竟是要去酒楼吃饭。” 凌梦晴看了看沈歌和自己身上的暗色棉布衣裙点了点头,于是二人便各自回了房间换衣裳。 沈歌一回房间就忙活了起来,先是打开衣柜,将自己做来过年穿的桃粉色荷叶袖交襟襦裙拿了出来换上 又坐在梳妆台前,拿起妆粉 细细地上了一层。 描眉,腮红,口脂, 一个都没落下。 还将用簪子绾着的单螺拆了,给自己重新绾一个双丫髻,快要绾好时,已经换好衣裳的凌梦晴来敲门了。 “沈歌,你好了没?” 凌梦晴换好衣裳,便在等沈歌,等了好一会儿都没见她的房门开。 怕大哥他们都收拾好了,等着自己和沈歌出门,便忍不住来敲门询问了。 “好了,好了,马上就好了。”沈歌一边回答,一边往发髻上插坠着用蝶贝打磨成花瓣状留流苏的珠花。 这珠花是她上个月刚添的,也是想买来过年的时候戴的。 凌梦晴听见沈歌的回答, 有在门外站着等了等,心想:这丫头换个衣裳时间也用太久了。 沈歌插上珠花,又在右边的发髻上,插了一根银簪,对着镜子照了照,露出一抹满意的笑容,才起身小跑到门边打开了房门。 门一打开,便看到了已经换上了一以见蓝色窄袖交襟襦裙的凌梦晴。 她只是换了一身颜色稍微鲜亮些的衣裙,也没有上妆和重新绾发,而且这身衣裙,虽然是今年做的,但却也已经穿过多回了。 看到她这样,沈歌不免有些心虚,暗想自己是不是打扮得太过了。 可是,她只要想到是和大公子那样俊朗不凡的人去酒楼吃饭,便觉得应该把自己最好的衣裳,和最好的饰品都戴上,把自己打扮成最好看的样子才好。 看着完全装扮一新的沈歌,凌梦晴先是一怔,微微皱了一下眉。 沈歌有些紧张地看着她,正以为她要说什么呢,却听见柔软的女声道:“走吧,大哥他们该等我们了。” 原来是从头到尾都重新捯饬了一番,难怪会这么慢了。 凌梦晴虽然觉得沈歌有些夸张,但转念一想,那个姑娘不爱美,所以什么都没说。 沈歌松了一口气,点点头跟着凌梦晴往前头走。 刚走没几步,就在游廊下遇到了二妮。 “小姐,沈歌姐,你们这是要去哪儿?”二妮立刻开口问道。 凌梦晴道:“我们要和哥哥与今日来的贵客们一起去酒楼用饭。” 闻言,二妮便面露羡慕之色,在注意到沈歌穿戴一新,还仔细打扮过,这心里就更加羡慕了她。 羡慕她每个月能拿那么高的工钱,能给自己置办好看的新衣裳和新首饰,这府上来贵客了,因为她是在县主手底下做事的人,还能跟着贵客们一起去酒楼吃饭。 明明她们以前的命都是一样的,都是被父母厌恶不喜,还被卖了,最后被人买下所救的人。 可就因为沈歌是县主买下的,她就是沈记干货行,风风光光的副掌柜。 而自己因为是被县令的妹妹买下的,就只能在府衙的后院儿做一个伺候人的丫环。 有时,还得伺候沈歌,帮她洗衣服,烧热水,还有煮饭给她吃。 这可真是同人不同命, 二妮有些嫉妒的想。 “真好,我也好想去,小姐你也带上我吧?”二妮看着凌梦晴道。 沈歌瞥了二妮一眼,“你去干什么?你是丫环,你要是跟着去,就只能站在一旁布菜,只能看不能吃,那多难受呀。” 就是去酒楼吃个饭,又不是去谁府上赴宴,能长长见识,看看热闹。 这二妮却说想去,还求上了凌梦晴,这让沈歌的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