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明的家离皇宫不远,这也是为了方便随时入宫。刚来的时候,虽然他父亲复职御龙卫统领,他也不过是个普通的禁军。和别人一样,每天起早贪黑的训练。吃大锅饭,睡大通铺。
因为武艺高强,吃苦耐劳,又善于和同僚相处。很快,他就从一个小兵升任了校尉,再由校尉升任都尉。在御龙卫中品阶仅次于统领和副统领,手下好歹也管着上千号的弟兄。
按说御龙卫的职责只用负责皇宫戍卫和天子护卫。这归明偏偏又是个不安分的家伙,每每京城有什么风吹草动,他比中京府衙的人跑的还快。结果还真让他破了几个大案。
比如这两个月前,曾有一件轰动京师的案件。凶犯是一名禁军的校尉,因平日经常被刻薄的上级压榨,心生不愤。
终于在某日,积压许久的愤怒终于爆发了。凶犯趁上司不备,一刀杀害了他,还分尸成了好几块泄愤。被发现后夺了一匹快马,便想冲出城去。
中京府衙上百名捕快围追堵截,最终将凶犯围堵在一座桥上。这凶犯也不愧是禁军的校尉,武艺高强,哪里是这些普通的捕快能比得过的。
凶犯身着鳞甲,手持连弩,这都是禁军精锐的装备。虽然上百人围攻,箭如雨下却也伤不着他分毫。反而是他手中一张连弩,当场射杀了许多捕快。
这远的不行,近的也打不过,一时之间,捕快们拿这名凶犯竟然一点办法也没有。也是事有凑巧,这天归明正好休班,又犯了**病,想去喝喝花酒。
谁知想去和花酒的去处,偏偏就在这围捕现场附近。这给姑娘们吓得都花容失色,哪里还有心情揽客。触了咱们这位归明少爷的霉头,那是要倒霉的。
他拔出雁翎刀,一跃就站上了桥头。这凶犯一见归明手中的刀,便知道是来了硬茬子了,挺身就是一刀劈来。
归明正在气头上,哪里会相让。他屏气凝神,将真气灌注全身。提步一跃,避过这一刀。瞬间连出两脚,这凶犯的刀和人都飞了出去。
等他再想爬起来的时候,归明的刀已经抵住了他的咽喉。身后的捕快们连忙一拥而上,将凶犯逮捕了。
也是因为此事,中京府尹华仁安大人特地上奏皇上,这才有了归明这都尉的身份。
经过这件事,归明一发不可收拾。只要一有空,就在大街上闲晃,天天念叨着多抓几个贼人好升官。
“余大哥,喝茶。”一声如黄莺般清脆的女声,打断了他们两人的谈话。
一个气质婉约,清秀美丽的少女端着两杯茶走了过来,正是归明的小妹,归思思。
“原来是思思啊,几个月不见,你愈发清秀了。”余重说道。
归思思脸色一红,也不说话,放下茶就跑了。
“哎,我说小妹,你脸红什么啊。”归明奇怪道。
也是因为余重本来就是个风流帅气的少年。经过这几个月的磨砺,皮肤黑了不少,肌肉也健壮了许多,显得更加英气十足了。
这归思思在姜州时,本就对余重有着好感。这许久未见,猛地看见了,反而有些害羞了。
余重此时哪还有心思去琢磨这些事,他现在脑袋里全是如果去救金罗衣。
“余老大,听你说来,我觉得能劫走金姑娘的人,恐怕只有陈纳海了,但这样反倒不会有什么危险。”归明说道。
其实归明所说是有道理的,毕竟如果陈纳海有心杀害金罗衣,当场解决就行了,又何必多此一举将她带走。
既然花这么大力气,将金罗衣带回了中京,必然不是为了取她性命。所以如果她在陈纳海的手里,应该还是挺安全的。
这些事余重并不是想不到,只不过是关心则乱罢了。
“明少你这些日子倒是长进了,心思细腻了不少啊。”余重夸奖道。
归明揉了揉鼻子,得意的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我现在好歹也是御龙卫的都尉加威震京城的归大神探,哈哈。”
说他胖,他还喘上了。
不过如果陈纳海把金罗衣带回中京府,不是为了取她性命,那又是为了什么呢?余重只想到一个,也许真的是娶她吧……
事到如今,他得先确定金罗衣的人身安全,再图救人之计。两人研究一番,还是决定摸进太师府探探虚实。
夜深人静,月朗星稀。余重和归明,穿上夜行服,蒙着面悄悄的摸到了太师府里。
“余老大,咱俩分头行动,你去后院我去前院,一炷香以后还在这里汇合。”归明小声说道。
太师府虽然大,但护卫却不是很多。毕竟在天子脚下,哪个贼人又敢来这里捣乱呢。
这种事对余重来说,好像已经不知道做过多少次了。几乎他已经成了个飞贼专业户,到哪都是走屋顶,翻院墙的。
他来到后院,这里静悄悄的,应该是都就寝了。其实但凡是正常人,谁这个时间还醒着呢。
有一间屋子,里面的灯火还亮着。余重悄无声息地摸了过去,一个倒挂金钩,从屋顶上吊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