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乌镇的来福客栈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客栈。
虽算不上富丽堂皇,但环境清幽,装饰古雅,很适合那些自命清高的文人雅士前来投宿。
最近几天,来福客栈的天字一号房里住进来一位老妪。
这老妪年过半百,满头银发,皱纹堆垒,后背已经有些驮了,拄着一根龙头拐杖,走起路来颤巍巍的,很让担心这老妪随时都能摔倒。
不过这老妪的精神依旧矍铄,有些人就是这样,不管他活到多大年纪,他的精气神也仍旧像燃烧的太阳那般永不衰败,永不死亡!
最要命的,她的穿着极尽奢华,名贵的首饰发簪钻戒,点缀得满身都是,单是她这身行头,估计也得价值千万金了。
这位的身份就算不是皇亲贵胄,也是一位大家族的老祖宗。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身份显赫的老太太,身边却偏偏没有晚辈相陪出行,也没有一个随从跟班和保镖,显得形单影只,十分可怜。
这位老太太要么是性情古怪,要么就是个守财奴不愿花钱聘请保镖,要么就是真的家里已没有一个亲人,虽然守着万贯家财,也无法尽享那天伦之乐。
“老人家,小店并非不想留宿您,只不过这年头实在不太平,可您老出门又如此露白张扬,小老儿无法保证您的安全,假如您在小店有个闪失,那么小老儿不但要吃官司,恐怕卖了小店,也赔不起您这身行头呀!”掌柜的金不换精通拳脚,平日里算不上一个胆小怕事的人,可当看到这样一位奢华的老太太要住店时,还是当即就拒绝了老太太的要求。
“好小子!你这里可是贼店?”老太被金不换拒绝立刻就火了。
她看起来已如风中残烛,发起火来倒是蛮有力气,龙头拐杖敲得地面叮当山响。
“老人家这是什么话?小店怎么可能是贼店?”金不换被老太呵斥也有些不乐意了。
他也已有五十多岁,不但被老太称作小子,还遭对方质疑自己客栈的清白,他怎能不气?
“那么老身可曾说过要少给你店钱?”老太又盛气凌人的问道。
“老人家您可能还没明白小老儿的意思,”金不换解释道,“这根本不是店钱的事,而是小店没有硬手相护,没法保证您财产和生命的安全。”
“哦!原来你是怕老身在你店里丢了银子,或者死在这里,”老太忽然笑了,“那样岂非更好?我老人家经常嫌银子多是个累赘,每天都盼着小偷来偷,强盗来抢,可偏偏连一个小偷和强盗都没有遇到过,你说这年头的小偷和强盗是不是都死光了?”
“如果老身在你的店里被偷或者遭劫了,只要老身没死,小子你可就有福气了,老身家里还有的是金银财宝,一定会对你重重有赏的!因为被偷或者遭劫,一定是件极有趣极刺激的事!”
老太说完还特意拍了拍金不换的肩膀安慰他,表示自己无所谓。
金不换打赌自己活了大半辈子,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古怪的老太,这人不是缺心眼就是个十足的疯子。
真不知道她这一身的财富是怎么来的?
这老太只说了自己被偷被抢,可若是你死在店里呢?
不但客栈的生意会受到影响,还得接受官府没完没了的调查,谁愿意没事惹一身麻烦?
“你是不是担心老身死在你的店里?”老太很会察言观色,善解人意的能力也是一流,所以她绝对不傻,“如果老身有幸死在你的客栈里,那么非但不是你的麻烦和灾祸,而是你的祖坟冒青烟了,你该杀猪放鞭炮好好庆祝一番才是。”
噗!
金不换听到这里一口老血差点儿喷出来。
这老太就算不傻,也绝对算不上一个正常人。
若是让这样的客人住店,那么他的脑子也肯定坏掉了。
“老身已经写好了一张字条,你好好看看上面的内容,就不会再撵老身走了,”没想到老太还有杀手锏,她来之前竟早有准备,真的从衣袋里掏出了一张黄纸——这张黄纸怎么看都像祭奠死人用的烧纸!
她将纸递到金不换面前,金不换无奈,接过来心不在焉的看了一下儿。
就见上面写的好像是一纸遗书。
——如果老身死在太白客栈(即来福客栈),老板金不换将得到老身所有的财产!署名是:郁金香!
这遗书也写得极为荒谬,郁金香这名字一看就不像是真的。
“难得老姐你认得在下,但在下并不认得老姐你,”金不换警觉的说道,“不管老姐你有多少财产,在下都绝不贪恋,还是请您移驾别处吧!”
他从未见过这自称是郁金香的老太一面,然而郁金香竟然认得他一个普普通通的客栈老板,如此奇怪的事情怎不令人生疑?
“好啊小子!看来你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了!”老太见金不换态度坚决,瞬间大怒,“你今晚若是不留宿我老人家,我就死在你的客栈门前,让你永远做不成生意!”
面对如此不讲理胡搅蛮缠的老太,如果你是客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