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春,也即尉迟春,一扬手,利落的接过酒葫芦,却没有饮,而是扭开嘴儿,轻轻地洒在雪地上一痕。
“哥哥,我又见着薛阿哥了。我俩喝酒哩,你尝尝。”
低语掺杂在呼呼的朔风里,并没谁听见,只是或许太冻,女子无声无息红了眼眶。
仰头,酒洒,烈入喉肠,女子微醺,悲喜都化在了不言中。
“你呀,年少时莽撞性子,饮酒急,总是呛得大口咳嗽。如今倒稳重了。”薛高雁看着她,笑。
女子扔回去酒葫芦,咧了咧嘴角:“尉迟春莽撞,掀了天都有家族担着,迟春却不敢,做奴才的,脑袋都是挂在裤腰带上的。”
梆子敲响三更。夜色中的风雪更急了,呼呼的,雪沫朦胧了薛高雁的眉眼,看不清他是何神情。
“尉迟家啊,如今就剩了你一个,还呆在盛京。劝了几次你跟我去南方,虽不富贵,但也没人使唤你,何必在这儿,给赵家的人当奴才。”
尉迟。
这是一个已被史官书写为“灭门”的姓氏。
东周三百年,尉迟家屡出重臣,满门贤良,虽不及“文贾武程”,也是紫袍金带的名门,是拱卫萧周,支持变法的头阵。
可惜。一朝成王败寇,洛氏大案后,这个家族顷刻就被遗忘在鲜血和灰烬里。
“人们只会欢呼胜利者,失败者,早就被踩成鞋底的泥了。”迟春凉凉一笑,“我现在就是个宫里当差的,自称奴才都习惯了。”
薛高雁却深深的凝着女子,瞳仁在夜色中雪亮:“习惯?呵,是因为你自己的选择吧。”
迟春倦怠地眨眨眼,沉默,回忆总是太刁钻,轻易的就能教人赔了一生。
当年洛氏大案爆发,尉迟家的主心骨,斩首的斩首,流放的流放,其余的,也是仓皇舍了尉迟的姓,从此四散流离。
堂堂名门分崩离析,世人急着贺喜右相,嗤笑他们跟错了主子。
当年的她,还是个半大丫头,顶着惨白的小脸,忙着从熊熊燃烧的府邸里,抢出尉迟季的牌位。
逃离的族人们也忙着从火光里抢值钱东西,最后在“尉迟”姓上捞一把,曾经众星捧月的她被挤来挤去,扑通一声栽在瓦砾里。
满嘴呛的灰和土,还有血腥味。
十几岁的她终于忍不住,哇一声,哭得小脸黑一片红一片。
这时,一双锦绣镶宝的绣鞋停在她面前。保养良好的手把她扶起来,认真地为她把小脸上的灰泞拂去。
“曾经有一个人给我说,胭脂,是女人的盔甲。当你抹上后,就不许流泪了。”
她抬眸,仿佛看见了江南的一枝琼花,却噙了比身后的烈火还亮的精光。
“要么跟着族人浪迹天涯,朝不保夕。要么折断自己的脊梁……活下去……两个选择,你选哪一个?”
那琼花般的女子蹲下身,看着她的眼睛道,语调很轻,却字字千钧。
她说,她叫刘蕙。她说,她身边正好缺一个忠心人儿。
活下去。
她选择了后一种。
然后,尉迟春死在了那场火里,帝宫多了个叫迟春的奴才。
而这个奴才,此刻看向了薛高雁,笑,如有火光,映亮她的眸。
“薛阿哥,从那时起,我的答案,就是活下去。所以,别劝我了,比起辗转四方或绿林为伍,宫里虽然膝盖软点,但好歹能安分地活下去……我不像你和哥哥那般了不得,我当年没出息,现在也一样。”
薛高雁愣了愣。旋即仰天大笑,激得风雪都打了旋儿:“你们一个个的啊,还不如我潇洒,说走就走了,何处不可为家!”
迟春连忙伸手去捂男子的嘴,吓得心肝都要跳出来了。
“小声点!不要命了!薛阿哥,你真不该进京!当年你名声太盛,京中见过你的旧人不少,万一被人认出来,免不得腥风血雨!还是说,你突然北上,有什么打算了么?”
“不错!”薛高雁接了话,无意隐瞒,却突然敛笑,正色看向迟春,暗夜般的眸底霎时电闪雷鸣。
“来帮我吧。小春妹。赵胤,也欠了你们尉迟的。”
“哪怕我会因为活命,随时有可能倒戈么?”
迟春似笑非笑。
虽然尉迟家的灭亡不是赵胤下的手。但帝党和右相党,因为变法你死我活,赵胤身为右相党的魁首,根也出在他身上。
不是刽子手,是下判决的人,一样有罪。
而惩罪的人,选择了活下去。
“呵,我薛高雁的故友,我自会护她周全。”薛高雁伸出手来,“所以,这种可能,不存在。”
迟春眸色闪了闪,伸出手去。啪,三声清响,击掌盟誓。
雪越落越大了,朔风鬼哭狼嚎,卷起废园子里的灰烬,一层层盖在一块碎成两半的牌匾上。
那匾虽已被砸了。但掉下来的金漆,蛟龙的红泥印章,显示着它曾经的华贵和煊盛。
依稀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