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
白马酒店坐落于伦敦的富人街区,环境不错,重要的是治安良好,足够安全。办理酒店登记时,伯莎经过允许,填的是简·爱小姐的名字——在知道圣玛丽米德村真实存在后,她暂时还不敢在公开场合自称“马普尔小姐”。
酒店套间宽敞且明亮,和老旧的桑菲尔德不同,即使伦敦总是雾蒙蒙的,柔软的床铺和巨大的窗子仍然让伯莎如获新生。
落脚之后伯莎美美地睡了一觉,待到第二天早上才开始梳理眼下要做的事情。
首先,她派格莱思·普尔联系前台,给罗切斯特拍了一封电报。之前他说为伯莎联络了一名医生,现在可以联系见面了,在伯莎找到住处之前,有事就往白马酒店联系。
其次,就是找房子和银行开户的问题。
要知道伯莎现在带着的可是整整七千五百英镑的支票加现金,这是什么概念?换算到二十一世纪,大概就是随身携带了几百万资产。
这钱不存进银行里,迟早会生事端。
但伯莎也不能随便拎着一箱子钱去银行,她得先联络银行家。
最后就是……等那位街头小偷杰克·道金斯带人拜访了。
然而伯莎左等右等,在白马酒店等了两天也没等到来人。连简·爱小姐也忍不住嘀咕:“他连钱都没捞到呢,总不会白白错过这个机会吧?”
伯莎也困惑不已,直到第三天,她无意间听见酒店门童在和前台聊天。
“最近是怎么了,警察不做事吗,”门童抱怨道,“街头小偷都来到酒店附近来了!还说要找什么贵人,他哪里来的胆子?”
伯莎:“……”
行吧,原来是这个原因。
“先生,”伯莎款款向前,“你说的街头小偷,是个叫杰克·道金斯的少年吗?”
“呃,他好像是这么自报家门的。”
门童当即反应过来:“你认识他,女士?”
伯莎一笑:“他是来找我的。”
当天下午,穿着破旧衣衫、踩着一双脏鞋的杰克·道金斯,跨着犹如打仗凯旋般的步伐,得意洋洋地在门童的注视下走进白马酒店的大厅,那副模样好像在滑铁卢击败拿破仑的不是惠灵顿公爵,而是他杰克·道金斯一样。
“伯莎女士!”
杰克一见伯莎,双眼亮晶晶的:“我不负所望,为你找到了一名符合条件的人选,若是合适,请他进来和你见见面?”
伯莎瞥见门童黑如焦炭的脸色,忍俊不禁:“明天你把人带来,在附近街区的教堂见面吧。”
一来避免给酒店工作人员提供麻烦,显然在他们眼里这些混迹于社会底层的人无异于碍眼的垃圾;二来富人街区的教堂也算是有安全保证的公共场合——谁知道街头小偷杰克背后的人是谁?
伯莎不了解十九世纪,但她了解二十一世纪,这样的少年犯通常都是团伙作案,是有人统帅控制的。要是杰克头顶的人物心生歹意,绑架勒索的事情也不是做不出来。
“没问题!”杰克当下应了下来。
“这是给你的。”
伯莎按照协定,从口袋中拿出了十便士的硬币:“注意,是只给你的。”
杰克立刻懂得了伯莎的意思,还有她话中隐藏的忌惮。
在杰克·道金斯的记忆里,像伯莎这种长得好看,还住得起大酒店的有钱夫人,是不会关心他们这种小孩怎么过活的。但不知道为什么,伯莎夫人明明也没透露过什么口风,但杰克就觉得她特别“懂行”。
要知道事成之后还有整整一先令呢!为讨“金主”欢心,杰克难得坦诚了一回。
“放心,伯莎女士,”男孩挤眉弄眼,“做活换来的吊零(偷帕子换的先令)给别人分,赏来的钱进了我的口袋,就别想拿出去啦。”
言下之意就是,这事不会让其他人知道的。
伯莎满意点头:“去吧,明日上午我在教堂等你们。”
***
转天上午,街区教堂。
伯莎靠在长椅上,坐在一旁的简·爱小姐主动问道:“需要我回避吗,伯莎?”
“嗯?不用,”伯莎摇头,“这种事不值得避讳。”
没过多久,教堂门口就传来了杰克·道金斯的声音:“女士,我把人带来啦!”
两位女士纷纷回头,出乎意料伯莎的是,少年杰克带来的是一名穿戴齐整的年轻人。
杰克·道金斯是个小偷惯犯,他能找来什么人?伯莎让他找人,就默认了他会找来一个穷困潦倒的街头混混,情况最好也就是一名码头工人。
然而走进来的青年,看上去二十出头的年纪,身材瘦削、脊背挺拔,走路的姿态全然不像是个在社会底层挣扎的人。单看帽子下面的半张脸,就能看出他长得相当俊俏。
他穿得不错,但身上那件敞开扣子的浅驼色大衣格外显眼。要知道在十九世纪的伦敦,绅士们倾向于黑色或者深蓝的外套颜色,这样会让他们看起来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