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门派娶亲, 盛宴连摆三天,第一天是接风筵,在婚典前一天晚上举办, 顾名思义就是给诸位来宾洗尘接风的。但这天晚上最大的热闹却不在酒桌上,而在围猎校场。按照规矩, 当天傍晚, 在太阳落山前, 会有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者把三匹扎着红绸的灵角鹿放到林苑里,然后由新郎父亲遴选二十二个未曾婚娶的男女, 让大家到苑内逐鹿。
三匹灵角鹿, 宾客要是猎到一匹,就可以获得千万金彩头, 说到底, 也就是儒风门、孤月夜这种富可流油的门派玩的噱头。
诗乐殿居高临下, 碧瓦飞甍, 从殿内往下看去, 不远处的狩猎林正笼罩在一片落日余晖中。
宾客们陆续到齐,与南宫柳贺喜致礼,南宫柳不论来者高低贵贱,都一一客气地回礼、恭请入席,忙忙碌碌半个时辰,所有来宾才都坐到了位置上, 随着司乐阁的一声编钟叩响, 夜宴正式开始。
“也不知道南宫掌门会让哪些宾客下到林苑里逐鹿。”
“不是说抓阄嘛, 要我说呀,被抽中的都是运气特别好的,你们想想,猎中灵角鹿的,赏金千万,其他没有猎中鹿的,也可以得到林子中捕获的其他灵兽,或者仙果。这世上哪儿还会有更好的事儿?”
正热闹讨论着,殿门忽然开了,南宫驷与宋秋桐一同步上楼台,郎俊女俏,金红交织,二人相携着来到掌门面前。
南宫柳起身,笑着点了点头,朗声说道:“诸位贵客来自五湖四海,各大仙门府邸,能于百忙之中莅临儒风门,参加小儿婚典,实乃区区之大幸。”
下面的宾客就一股脑儿地捧道:“掌门真是客气啊。”
“少公子与少夫人郎才女貌,真是一对不可多得的璧人呐。”
“是啊是啊。”
这些阿谀之词,和上辈子自己成亲时那些拥趸们跟自己说的几乎一模一样,墨燃听得一阵厌烦,目光下意识在人群中逡巡,很快就找到了坐在霜林长老旁边的叶忘昔。
叶忘昔垂着眼眸,依旧是简简单单的打扮,正管自己吃着碗里的饭菜,始终没有抬头去看南宫驷一眼。
他的神情也好,举止也罢,一切都与往常一样,甚至比往常更加平静,或许因为一直以来过得都很辛苦,所以这样的人已经很清楚自己是无力与命相争的。墨燃看着他,忽然想起自己小时候很喜欢夜市里卖的一盏宝塔灯笼。
那个灯笼做的很精致,每一檐瓦都被勾勒出来,但老艺人要的价不低,所以灯笼虽好,却一直卖不出去。墨燃当然也买不起,但他几乎每晚,都会等夜市开了之后跑到摊子旁去看一会儿,浮屠灯影流淌,华光庄严,照亮了稚子乌黑的眼眸。
直到有一天,来了一对年轻男女,浑身穿着的都是绫罗绸缎,那少女一眼就看中了这只宝塔灯笼,只撒娇般说了一句喜欢,她身旁的男人就掏了钱把灯笼卖下。
宝塔被拿走了,墨燃仰着头,看着老艺人把它从挂了很久的木架子上取下来,双手交递到那个少女手中,摇曳的灯火最后照亮了墨燃满是渴望的脸,然后随着那一双璧人,消失在了夜市天街尽头。
墨燃当时觉得很难受,但也乖顺平静。
他和现在的叶忘昔是一样的,其实,在他们看到宝塔灯笼的第一眼,就知道这样的华贵之物,注定不会属于自己。其实,每一夜被宝塔照亮的时候,他们心里都已演练了千万遍失去这束光芒的情形。
不是放得下,能释然。
而是从一开始,就很清醒地知道结局会如何,所以从来就没有敢于拿起过。
“来来来,抓阄了,抓阄——”儒风门的主事老仆抱着一只青铜缠枝纹大盉,满面堆笑地来到尊位前,捧过头顶,呈到南宫柳眼前,“掌门,吉时已至,还请掌门抓阄!”
“好!来!南宫掌门来抓一个!”
南宫柳笑道:“那区区就恭敬不如从命,抽二十二根签,被抽到的青年英杰们,还请务必赏脸,参加夜猎逐鹿。要是有谁不愿意去的,那就劳烦提前说一声,多谢、多谢!”
等了一会儿,有几家小门派的闺女修为低下,胆子又小,便托父母上去说了,让南宫掌门把自己的名字从盉里提前拿走。
徐霜林看了叶忘昔一眼,懒洋洋地笑着问:“小叶子想要去玩玩吗?你要想去,我就替你做个手脚,开个暗门。”
“我不去了。”叶忘昔道,“义父,劳烦您跟掌门说一声,把我的名字也除了吧。”
“那怎么行,万一中了,有一千万金呢。”
叶忘昔:“……”
徐霜林性子远比养子要不驯顺,他想了一会儿,嘴角卷起一丝蔫坏的笑,道:“那你不愿意去的话,就我去。”
“义父……您今年都四十好几了……”
“怎么着,我看着年轻。待我去把那三只鹿都打回来,三千万金就到手了。横财不取,地灭天诛。”
徐霜林一意孤行,完全没有看出义子的沮丧来,趿拉着鞋子,笑吟吟地就去找南宫柳了。他附耳在南宫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