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大雪。
白金汉公爵披着猩红的斗篷站在梅茨尔城堡的大门外, 目送国王的马车远去。风吹动他的白发,他的脊背笔直如剑。
国王的马车碾压过路上的白雪, 车队的蔷薇王旗猩红如血,烈烈如火。
白金汉公爵的儿子,约翰将军肃立在他的背后, 这位年轻将军脸上带着疑惑与不赞同,他忍不住质问自己的父亲:“您为什么不劝阻陛下?他去科思索亚太危险了!换成其他人不行吗?”
白金汉公爵看了一眼自己的儿子。
“因为他是国王。”
他回答。
就像那一次国王前往月河要塞谈判一样,这一次他依旧亲眼看着国王前往危险的处境。国王的职权中最重要的莫过于守卫他的国家,国王就是这个国家的盾, 这个国家的剑。
这是国王的责任,旁人无法替代。
他曾经这样一次次目送过自己的兄长带领士兵出征, 现在变成了他的侄子。
约翰将军愣了愣,白金汉公爵对他一向严厉,但这一句话语气却是低沉的,包含了太多的东西。
老公爵抬起头,冰蓝的瞳孔中印出雪花飞旋的轨迹:“以前王兄加冕的时候,我将铠甲长手套扔到王宫宴会大厅的地上, 宣誓挑战任何敢于不拥护国王的人。那时候王兄还很年轻, 我也只比你现在大了一岁。”
约翰将军微微低头,聆听。
他知道父亲是威廉三世的“捍卫者”[1],约翰将军不止一次通过别人口中拼凑起那场惊心动魄的典礼。
威廉三世的加冕是在动乱中举行的,典礼的宴会上参加邦国的贵族们心怀鬼胎, 金碧辉煌下是汹涌的暗潮。
招待的宴会上, 年轻的白金汉公爵作为国王的“捍卫者”, 在辉煌的烛火中骑着同样披上铁甲的战马,踏进了宴会的大厅。没有其他的骑士簇拥着他,他一人就是威廉三世的千军万马。
马蹄踏着冰冷的岩石上,有力如战鼓。
年轻的公爵脱下了自己的铁手套,将它丢到了地面上,宣誓挑战所有不拥护国王的人。
在惯例的加冕典礼上,这个环节只是一个政治表演,但是威廉三世加冕的时候却非同寻常,罗格朗重振,对三十六邦虎视眈眈,战火在杀机中酝酿着。于是以往的政治表演成为了一场凶险的恶战。
铁手套与岩石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各个邦国的勇士应声而出。
他们拔出了剑,借着这个正大光明的机会誓死要让罗格朗君王的威严蒙灰。
那是荣耀之战,是尊严之战,也是生死之战。
白金汉公爵一人迎战所有挑战的敌人。
约翰将军从所有人口中听到了自己的父亲年轻时候的骁勇,他面无惧色地与那些同样声名远扬的骑士进行了一场又一场的战斗,那一夜蔷薇王宫的所有烛火为他而燃,铠甲与长剑碰撞中年轻的公爵是帝国当之无愧的利剑。
安格尔邦国挑战的骑士被割开咽喉,从战马上栽倒的时候,白金汉公爵铠甲上已经全是鲜血。他一手勒马,一手提剑,最后一次将铁手套扔到了地上。
这一次,没有人敢去捡起那只染满鲜血的手套。
没有再敢挑战白金汉公爵。
——他成功捍卫了国王的荣耀。
所有贵族夫人小姐们为今日最耀眼的骑士鼓掌,所有骑士向他低下头颅,致以敬意。新君从王座上走下,高高地举起了镀金的酒杯,与自己的弟弟,自己的捍卫者干杯。
那是生与死的契约。
从威廉三世踏上王座延续到他死去。威廉三世活着的时候,白金汉公爵与他一起征战,也为他镇守领土。威廉三世死去之后,白金汉公爵十几年如一日地守卫着他的儿子,直到新的君王成长起来。
约翰将军是听着父亲的这些荣耀长大的。
但他很少听父亲自己说起这些。
“陛下让你为他组建新军。”白金汉公爵拨转马头,“知道当初我为什么不让你担任陛下的捍卫者吗?”
“不知道。”
“因为那时候你还不懂什么叫做国王。”白金汉公爵淡淡地说,“现在,你懂了吗?”
约翰将军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国王车队离去的方向,他握紧缰绳,长长地吐了一口气:“懂了。”
白金汉公爵轻轻拍了拍儿子的肩膀:“总有一日,你也会脱下手套,为陛下而战。”
“为了蔷薇的荣耀。”
约翰将军抬手握拳,叩击心脏,他低声宣誓。
…………
安格尔邦国。
作为从属于罗格朗的邦国,安格尔的王宫可远远比不上蔷薇王宫,说实话,它连罗格朗富裕伯爵的城堡都不如。但在贫瘠的安格尔,这已经是最好的建筑了。
高山遍布,原始森林绵延,沼泽如湖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安格尔人就被困在这样险恶的环境里。
不过,今年安格尔人的冬天要比往常好过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