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同夏娃在伊甸园中进行了神圣的结合,此后十个月,夏娃诞下他们共同的子嗣。这孩子名叫该隐,亚当和夏娃带着这头一个从母体中诞生的婴孩一同离开伊甸,离开这个地上乐园。
——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时间漫长,光阴遗失,一度辉煌的永寿的生灵已大多隐匿行迹。往昔如风消散,故事却仍在流传。
有些确有其事,有些随意编纂。
宫廷诗人以优美曲调将之吟诵,也有流浪人会风尘仆仆地述说。
如此九百三十年。
有一位尊贵的王子。他是那位离开伊甸在荒凉土地上建立了王国的万王之王亚当之后代。这男孩喜爱传说胜过刀剑与骏马,宫廷中最为博闻的侍官早已说尽了故事,那些厚重珍贵的书籍亦同样不再满足他。如此数月,王子满心烦闷,他的随从便提议这王子去打猎散心。王子听说林中总有隐士藏匿,于是同意了。
且说这王子从何处出发。
——于两条美丽河川之间,遍有沃土的平原上,有着传说中以葡萄酒混合黄金沙制成的砖块垒砌的富饶王城。这王子便是拥有这富贵王城的帝国国主最疼爱的儿子。
他出发时正是狩猎的季节。
王子不喜爱旁人凶恶的猎犬与吵闹的随扈,于是就驾驭骏马带着自己的仆从与猎犬朝东方而去。
毕竟他还年少,不多久就渐渐沉溺在愉快的狩猎活动中,甚至追逐着猎物越行越远,进入了王国东方的密林,不知不觉与随从走散。疲倦与恼怒之际,忽有一道银白流光穿透浓密枝叶而来。王子被这道光芒吸引,斩开荆棘,看见一匹只该于传说中出现的绝世无双的生物。
它的毛皮仿佛银月辉光,纤细四蹄如风轻盈,王子那匹全国最好的骏马甚至都追逐不上。丢失这样的猎物未免太过可惜。王子抽出猎弓,将锋利箭矢对准这银色野兽的后蹄。箭矢破风而去,那野兽感觉到危险,紫水晶般的眼睛中投射出悲哀而惊惧的视线。
正在这时,一个青年人突兀出现在王子面前。那青年正站在那头银色野兽前面,王子来不及发出警告,只能任凭一场事故发生。
然而。
仿佛时光之弦被一双手按压静止一般,那个青年人抬起一只优雅美丽的手,像摘下一朵绽放的玫瑰那样捏住了那支箭。
那青年将冰雪覆盖一样的蓝色视线投注到王子身上,他开口便是歌。那声音连宫廷的歌者也不及万一。
“人间界的守门人,您不请自来,还要在主人庭院中伤害他的贵宾吗?”
这实在太使人惊叹了!
王子打量着那个青年。即使再挑剔的王宫内眷也会赞叹这青年的美貌,并且他举止优雅,言谈高贵,身上的衣着也并非那些常见的隐士或者山野流民所穿的那样寒酸落时。就像一位在自己宫廷的花园中接见贵宾的王子——高傲而轻蔑。
若在往常,王子一定会与这离奇出现的人结交然后相谈甚欢了——毕竟最初王子就是为了隐士而来的,好看的小说:。
可问题就出现了。这隐士若是年迈苍老,或者落拓憔悴都好,总归不该是如此完美得令王子自惭形秽的模样。
王子有点儿恼怒了。
随即他想到,这片土地是属于他的父亲的,也就是说,就算他真的在别人的花园里射杀一个人——这个人无疑是自己冒出来的——那也没人敢当面向他发泄怒气。
更何况……
王子打量四周。
又有谁家的花园会这样粗狂而不修边幅呢?这仍旧是那片供他打猎的山林罢了!
既是男人,又是王子……这年轻人自然对自己的领地出乎意料地执着。于是他生气了。
“我来此狩猎!”他仰着下巴倨傲地说,“在我自己的领地上!”
气氛有那么一点紧绷。
那个美貌的年轻男人望着他。那神情可一点儿也算不上美丽。冷峭仿佛冰原上冻结的空气,微微眯起在观察着王子的那双眼睛令人体会到深陷海水中一样的窒息感。
王子可没上过战场。实话说,就算是狩猎,如果遇上大型的——诸如野猪这种程度的——猎物的话,他也许还会惊叫一声然后强作镇定地掩饰着说:“啊!——好大的猎物,去把它赶到我面前来!”然后他的随从,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实力强悍的猎手们就会乖乖地把一只半死不活的猎物几乎算是‘摆放’地呈现在他面前然后让他‘杀死’。
所以这位王子在这种冷漠又洞悉的眼神下简直要撑不住自己的荣誉了。
就在冷汗直冒连脸色也苍白了的时候,那个美貌的青年忽然笑了起来。
这才是真正的美貌!
甚至比那头银色月光一样的野兽还要旷世绝伦!
是冰原消融。是荒野忽然变为天国花园一样令人诧异的幸福感。是种……实在无法形容,总之王子莫名地觉得自己就像是获得新生了。
所以他都没有发现自己的身体简直是“可耻而僵硬”地从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