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修改过的,看过的亲还可以再看一遍。(2013.2.20)
常乐将木栅栏上的三十道刻痕数了一遍又一遍,最终还是耷拉着脑袋叹了口气,终于决定不再自我安慰。
从今天起,他要开始相信,这不是梦,他是真的穿越了。
就在一个月前,阎罗殿的情景还真像一场梦。
阎王大叔左手拿着红瓤西瓜,右手摇着大蒲扇,翘着二郎腿,边吃边嘟囔:“他是在河中救人才死掉的吗?诶呀,现在这样的年轻人可不多了,咱们是不是要给他些奖励?”
红衣红帽红色脸颊的判官翻开生死簿,找出常乐的名字,眼也不抬地说道:“这个人阳寿已尽,生死簿上写得清清楚楚。殿下,你不能再找任何理由让他活回去报仇或者吓人了。”
“诶呀,小判判……”
判官打断阎王的话:“殿下,我姓白。”
“诶呀,小白,不要这么无情嘛,你看他还这么年轻,就再给他一次机会嘛,相信我,这是最后一次。”阎王大叔嬉皮笑脸,粘满红色西瓜汁的爪子就往判官身上蹭。
“本月,这已经是你说过的第三十个‘最后一次’了。”小白判官面无表情。
“啊,原来已经到月末了!”阎王扭头看着常乐模模糊糊的灵魂,似是自言自语,“怎么说也是为了救人才死掉的,不如就让他选择下一世的人生好了,小判判,这下你不会反对了吧?”
“这是你的权力,殿下,还有,我姓白。”
阎王毫不理会小白判官第无数次纠正,咳了咳嗓子,正了正身子,开始了和灵魂状态的常乐对话:“我说,年轻人,鉴于你之前舍己救人的行为,本殿特许你可以稍微选择一下将来的人生,你答应还是不答应?”
如果不是嘴角还粘着几粒西瓜子的话,阎王此时一定充满了威严。而实际上,这个不断摇着大蒲扇,一笑露出后槽牙的阎王大叔,实在是滑稽得无法用语言形容。
“年轻人,你怎么不说话呢?你是希望自己下一世的人生先苦后甜呢,还是先甜后苦?千万不要说要一直甜啊,那是不可能的。”
其实,常乐不是不说话,而是震惊到无法言表了——这一幕,完全颠覆了他二十年的人生常识。此时此刻,常乐的脑袋里有一万只草泥马狂奔而过,可怜的孩子一个劲掐着自己的手臂,掐完左臂掐右臂。
“年轻人,抓紧时间哦,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
“那那那就就就……先苦后甜?”常乐抖着半透明状态的小身子,连带着声音都打颤了。
“那那那就就就……祝你一路顺风喽!”阎王捧着胸口,学着常乐的样子,说着,一蒲扇扇过去,脸上的笑容实在是耐人寻味。
常乐只觉得一股巨大的旋风把自己轻飘飘的灵魂卷了起来,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小白,咱们今天把那个最大的西瓜也吃掉吧!”
小白判官瞪圆了一双眼睛,整张脸都红了:“殿下,那人还没喝孟婆汤!”
阎王大叔眨眨眼,再眨眨:“诶呀,忘记了嘛,小白,你说,咱们这地府的中央空调什么时候才能修好啊,简直是热死鬼了,其他书友正在看:。”
“你是故意的!”
“小白,消消气嘛,来,吃西瓜、吃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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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乐对上一世最后的印象,就是阎王大叔的大蒲扇,以及他笑起来时被西瓜汁染红的后槽牙。
没想到阎王大叔的大蒲扇那么厉害,一扇子就把他扇到了异世大陆。
穿越时空隧道时常乐昏了过去,再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换了一副身体。
这里到底是哪里,常乐并不清楚。这个小木头房子中只有他一个人,从醒来就是。
清醒之后,常乐把屋子搜了个底朝天,最后就在桌子上找到一些水果馅饼,想必是前主人留下的口粮。常乐饿了就吃一张,这才挨过了最初惊慌失措的几天。
常乐因为害怕而哭过,因为想家而哭过,因为寂寞而哭过,也想过,这种舍己救人把自己搭上的行为是不是太傻了。
常乐想了好几天,最终还是觉得,他并不后悔救了那个落水的小孩。或许,换成任何人,在那种情况下都做不到见死不救。
既然暂时回不去,就要好好活下去。常乐给自己打足了气,就开始想活下去的办法。
最初的时候,常乐很有心计地躲在屋子里观察了几天,发现每天早上,村民们都会背着空空的筐子,沿着小河进入北面的森林,傍晚回来的时候筐子里就会装满猎物以及水果。
后来,当馅饼全部吃完了,家里再也没有任何果腹的东西之后,常乐终于鼓起勇气,走出小屋,进入了树林。
一个月来常乐出去都尽量避着人,他怕被别人看出端倪,毕竟无论在哪个世界,借尸还魂,都是逆天的行为,搞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