辈子,若是将来他走了,香儿和成文都成家了,小梅再自己过,日子会更难捱。所以,他还是找机会,早点让小梅找个好男嫁出去。
“东风好作阳和使,逢草逢花报发生。”冬去春来,再经历了乍暖还寒的日子,悄然而来的春风带来了温暖的气息,吹走了严寒,给们带来了无限生机。远山上,漫山遍野长出微微的嫩绿,春意绵绵;小河里,冰冻的河水融化成潺潺流水,默默流淌;田野里,绿油油的麦苗像可爱地小姑娘一样,精神抖擞地舞动着身姿,向们展示着她们的欢快和希望……
等们除去身上那笨重厚实的棉衣,换上单薄一点的夹袄时,李梅提出送弟弟李成文去学堂读书。
“爹,天变得暖和了,不如送成文去学堂读书。男孩子读书是好事,能识字就比别多一点本事,即使将来不考官加爵,别处也能用得上。”
李梅的想法就是识字总比文盲强,古比较尊敬有文化的,不管弟弟能学到哪一步,她作为一个有文化的现代,还是比较支持弟弟上学堂的事情。
李老爹说:“嗯,去吧,他这么小,家里干活又不顶事;现家里有能力让他去读书,就让他去学。很多店里找伙计,识字的就比不识字的好找。”
原来,李老爹潜意识里就把读书和好找活干联系到一起去了;好歹他还是为孩子着想,没想死守着钱,留到最后给儿子娶媳妇。
李老爹对儿子说:“成文,大姐既然有让读书的这个心,去了就要好好学,要是学不会,就回来好好种地。”
李成文那闪亮的大眼转了几转,信心满满地说:“爹,会好好学,大姐已经教给认识一些字了。”
李老爹还不知道李梅教给弟弟识字的事情,他纳闷地看向闺女。
李梅打哈哈说:“爹,那啥,原来相公对挺好,教给认了几个字,闲着没事,就教给成文了。”
一说起原来那个女婿,李老爹又开始担心,怕闺女死心眼,老是惦记着他的好,不肯再嫁。
“小梅,要是再有来说亲的,不行就嫁了吧,咱家的日子算是好过了,回头把做吃食的法子教给香儿几个,嫁后,就不用那么操心了。”
李梅早就忘了再婚的事情,她这段时间可没想过这事,李梅知道老爹是为她着想,可她也不能随随便便就嫁啊。
李梅只好说:“爹,到时候再说吧,还没想过这事呢。对了,好像燕山村就有学堂,赶明个领着成文去看看,以后就让他去那里读书。”
李老爹点点头说:“那里是离咱村最近的学堂了,才一里多路,就让成文去那里吧,别处的学堂可就远了。”
李梅选了个好日子送弟弟去读书。一大早她送走了去赶集摆摊的李老爹,然后做好饭,就把弟弟叫醒,让他穿上床头的新衣服。李成文的衣服从里到外都焕然一新,穿上倍儿精神。李梅这当大姐的对弟弟妹妹真好,连棉衣都给他们做了新的,全套是新布新棉花;她还给他们把原来的旧衣服都拆洗了,看里面的棉絮表层都露出微微的黑色,不知道是布料染得,还是因为时间太长没洗的缘故。李梅把旧棉絮都放到一边,准备用作别处。
姐弟三个吃完早饭,就一起去了燕山村。香儿会跟着,纯属是好奇心作祟。李梅也不拘着她,就当带妹妹去长长见识。其实她的印象里也没有关于学堂的记忆,她也是去长见识的,看古代的学堂和现代的学校到底哪里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