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军都察院就茅适擅杀俘虏一案,起诉至五军大理寺。Du00.coM
茅适从刑事拘留改为逮捕,等待五军大理寺择期审判。这也是五军大理寺第一次审判上校级别的案件,从朱慈烺、萧东楼、曹宁,到茅适手下的亲兵,都出席旁听。
军中的审判模式属于传统大陆法系。这种审判方式能够最大限度保证案件的公平性,不至于因为法官的个人法学修养而有太大的高下偏差。实际上华夏从三皇五帝时代就已经有了成文法习惯,要想走普通法系的路数简直是离经叛道。
而且儒家礼法对社会的浸淫程度过高,道德、法律夹杂的情况太过普遍,如果采用普通法系,势必从正义审判变成道德审判。这对朱慈烺而言是柄双刃剑,索性还是不要去碰为妙。
五军大理寺还没有任命正卿,孙定作为朱慈烺从法政学院亲手带出来新一代法官,坐在审判席上,心情忐忑。
这种忐忑甚至超过了他上金殿参加殿试,那时候可没上百个人盯着他。作为崇祯十六年的进士,孙定的才学是值得肯定的。他父亲是绍兴府的推官,所以他从小对大明律就不陌生。
崇祯十六年是国变前一年,这一科的进士算是国朝最为倒霉的进士,许多人都缺乏政治眼光留在了北京,降闯、降清。陈名夏就是其中典型,他是这一科的探花郎。
孙定却秉承了绍兴人的机智,在皇太子收拾家当出走山东时进了侍从室,进士的光环让他鹤立鸡群一般。很快就被皇太子看中,选入法政学院。虽然皇太子亲自上课的机会极少。大多是书新往来,但也称得上是天家门生了。
作为臣子要忠于君上,作为学生要忠于老师,这让孙定对于调入五军大理寺没有半分不悦。虽然他从心底里还是希望能够进入大理寺,一步步走上大九卿的位置。
孙定一拍惊堂木。下面书记高声喊道:“开庭,起,礼。”
这次行礼是所有人对法官和法律的尊重,即便是朱慈烺也不能例外。在这次行礼之后,孙定单独起身对旁听席上的朱慈烺行礼。这也是沿袭日讲的礼制,他可以坦然受礼,但对于国本副君,还是得有必须的尊重。
“公诉人入席。带被告人。”孙定进入了状态,渐渐镇定下来。这个案子的卷宗他早已经看过了无数次,对于茅适上校的身份十分重视。
茅适被带上了法庭,站在被告人席上。出于朱慈烺的习惯,以及防患于未然,被告人席是一个木栅栏拦成的无顶囚笼。不过对于茅适或许没有必要,因为他自始至终都十分冷静。
“被告人姓名,军衔。曾任军职。”孙定望向茅适,开始进入第一道验明正身的程序。
茅适已经被停职待勘,一一作答。旋即道:“我认罪。”
孙定没有管他,该走的程序一道都不能遗落,这是皇太子殿下几次三番强调的基本原则。他继续问道:“是何时被羁押,何时被刑事拘留,何时被逮捕?”这三个阶段各有自己的法定期间,考虑到这个时代的技术因素。期限都要比朱慈烺前世长了五、七天不等。
茅适又一一做了答复。
“侦察、检察阶段可有对你用刑?”
“没有。我认罪。”茅适又说了一遍。
孙定仍旧没有理会后面的“认罪”,继续问道:“可收到了起诉书副本?”
“收到了。推事老爷,我真的认罪。”茅适无奈,只好继续道。
孙定用炭笔轻轻在走完的程序上打了个勾,继续下面的步骤,告知被告人有权申请法官回避,有权提交新的证据,有权要求增加新的证人,可以自己辩护、或是请有资质的律师进行辩护。
当然,后者不存在。因为朱慈烺手里的人全部充入检察官、法官系统都还不够用,实在没有流入民间的可能性。照他的计划,律师最好是民间自发产生,经过司法资格考试便可以出任。
虽然没有,但说总是要说一句,看似呆板,但形成制度之后就不能改变。
茅适一一确认之后,还想快些认罪。孙定却不管不顾,让公诉人裴宣宣读起诉书。在确认了起诉书与副本一致之后,由公诉方出示证据,让茅适确认了证据,在确定没有疑议的情况下才让茅适做了被告人陈述。
茅适早已经觉得不耐烦了,最后陈述只有三个字:“我认罪。”
朱慈烺坐在旁听席上,知道茅适是生怕牵连到萧东楼和曹宁,心中难免五味交杂。他敬佩这种对朋友守义的品行,但又希望麾下能够一心秉公,对他绝对忠诚。这种看似矛盾的心情,实则也是枭雄和普通人的区分。
真正的枭雄是不可能有这样的矛盾,对他们而言,所有人理所当然地必须效忠自己。
“经本庭审理,听取被告人茅适的供述、辩解以及最后陈述,公诉人提请出庭的证人当庭做证,公诉人向法庭当庭宣读、出示了有关的证据材料。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在法庭辩论阶段,充分地阐述了各自的辩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