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远为洱洱考虑。”
“哦?那你是赞成她的话,明日就把这小猪崽儿宰了吃?”
景澜看向安歌,笑着摇摇头,道:“她是严母,我是慈父,难得见洱洱如此喜欢一样东西,我自然不舍得杀了它……小歌儿,你通融通融,如何?”
安歌很是无奈,这翁婿俩合起伙来欺负她,说这么多不就是为了给这只小猪求情吗?
哎,人家都说,玩物丧志,慈父多败儿,如今洱洱不仅有个凡事顺他的爹,还有个凡事顺他的外公,她很为洱洱的将来担忧……
算了算了,自己也是她爹培养出来的,虽不算个好人,但也不会做杀人放火的事,也起码算个人。她对洱洱的要求也没那么高,没想着他能兼济天下,能独善其身便好。
安幼平还不放弃,又问了洱洱一句:“洱洱,外公给它起了个名,叫胖胖,好不好?”
洱洱似乎听懂了,却并不满意,摇晃着小脑袋嚷道:“不,不,雁雁!”
安幼平一愣,旋即笑得更开心了:“叫雁雁吗?什么雁?大雁还是小燕?”
洱洱道:“大雁!大雁!”
安幼平更是开心,哈哈大笑道:“看来洱洱还有鸿鹄之志啊。”
景澜自豪道:“真不愧是我的儿子,小小年纪就如此志向高远。”
安歌被这三弄得哭笑不得,不过就是一个名字而已,洱洱可能连大雁小燕是什么意思都不懂,这一老一少就在一旁夸……
而且把一只猪叫做大雁,难道真的不觉得奇怪吗?
罢了,反正洱洱这个年纪还不记事,估计明早起来就不记得了,到时候便叫刘婶把它宰了吃。
可是,安歌没想到他这儿子实在太过喜欢这只猪,睡觉都要看着猪睡在自己摇篮边才行,不然就闹腾。
安歌别提多气了,但又舍不得揍洱洱。
景澜看得出她不开心,安慰道:“洱洱喜欢就养着吧,反正刘婶把它刷的干干净净的,不用担心洱洱和它一起会生病。”
安歌叹了口气道:“我倒不是担心这个,洱洱玩脏了我给他洗澡就是。我是怕洱洱与它养出感情,到时候它老了死了,洱洱难受。猪能活几年?”
景澜也不知道猪能活几年,一般养一两年就杀了吃了,还没见过谁专门把猪养来陪小孩玩的。
这种小事,不值得教训他的宝贝儿子,他将安歌揽入怀中,安慰道:“咱们顺其自然吧,若是过几日洱洱厌烦了,咱们就把它杀来吃,若是洱洱真的把它当伙伴,与它一同长大,回头它去了,洱洱自然会难受,但失去伙伴,甚至失去亲人和爱人,也是洱洱必须要学会承受的。早些经历,我不觉得有什么坏处。”
安歌猛地想到,景澜自幼失去父母,他身边没有兄弟姐妹,当初还那么小的年纪,也一个人挺过来了。而她如今将洱洱保护的这么好,处处为他考虑周全,假如有朝一日她和景澜也……
失去并不可怕,没有承担失去的痛苦的能力,才是最可怕的。
她更心疼景澜,转身紧紧抱住景澜,软言道:“嗯,我都听你的。”
景澜心里很是满足,夫妻之间,没什么比媳妇儿听劝好哄更让人开心的了。
次日一早,张婶把她的小女儿带了过来,张婶夫家姓章,那姑娘名叫章欣儿,是安幼平帮着挑的。
她比安歌大五岁,安歌才出生的时候,那段日子府上忙,张婶还把她带过来打了几日下手,当时安幼平便觉得这小丫头手脚勤快人又老实,想买回来贴身伺候安歌,但是楚蔚紫觉得家中有两个婢女洗衣做饭已经足够,旁的事她可以教女儿亲力亲为,有手有脚的姑娘不需要端茶倒水都要人伺候,便没有买。
前些年章欣儿嫁了人,可是遭遇不幸,丈夫在外出打猎的时候被猛兽咬死了,她也没想再嫁,只想寻个好人家做个工,能养活自己就成。
安幼平问过她的意思,她愿意去京城陪安歌,于是就定下来了。
欣儿长相质朴,穿的也是洗的发白的粗布麻衣,发间只系了一根靛蓝色的布条,便再无别的发饰。身形中等,见了人低眉顺目,垂在身前的一双手满是老茧。
一看就是老实本分的,安歌见了欣儿也是满意的,谢过张婶,张婶却没有立即出去,而是面露难色,纠结许久,小声开口道:“姑娘,您能不能再收一个婢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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