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满五万并强奸殴伤两犯致死者;窃盗达二贯并谋杀致死者;犯十恶死罪者;以巫蛊杀人者。
这些重犯依照《宋刑统》中的规定,本来足够判处死刑了,可是由于种种原因被减免了死刑。但是死罪可饶,活罪难免,于是他们大都会在“监押一百日期满,脊杖八十,送沙门岛牢城营”。
除了这些民间的重犯,很多军中的重要犯人,也会发配沙门岛。太祖赵匡胤就亲自下令把军事罪犯都配流该岛。随后成为惯例,大宋军中“军人逃亡做强盗杀人放火者”都会被送往沙门岛看管;
可以说这沙门岛上关得基本都是杀过人放过火的亡命徒,当然也有个别因为别的原因关进来的。
这关押的大部分是杀人放火的亡命徒,按照后世的监狱标准,自然算是“重型监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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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门岛的囚犯,根据罪行的轻重分为“永不放还”和“遇赦移配”两种。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活着出沙门岛的囚犯是极少数。
古代的监狱是人间地狱,沙门寨牢城内当然不会例外。
这沙门岛牢城想要活着离开的可能性有多低,从宝元年间的京东路按察使使王文元的一份上奏给朝廷陈述这沙门岛弊政的奏折中就可以看出来。奏折中提到:“发配沙门岛的犯人“如计每年配到三百人,十年约有三千人,内除一分死亡,七百人为遇赦移配外,合有二千人见管。今只及一百八十,足见其弊。”
按照大宋官员的看法,犯人的死亡率达百分之十,尚属正常的、可接受的范围,但是根据王举元奏折中的庶子显示,这沙门岛犯人的死亡率竟高达百分之九十多,可见想要活着离开沙门岛有多难。自然不由的令人闻风丧胆了。
在大宋形容恐怖的经历时,往往用到一句谚语,干什么什么如同去“投沙门岛走一遭”。这沙门岛,在大宋就是令人谈之色变色变、闻之战栗的存在。因为这进入沙门岛牢城之后,能活着出来的当真是少之又少。
钟浩记得《水浒传》中写道:吴用等智取生辰纲后,北京大名府留守梁中书派一干办到济州督促捉拿,干办威胁济州知州说:“若十日不获得这件公事时,怕不先请相公去沙门岛走一遭。”当时,便吓得济州知州两股战战。而董超、?薛霸在对卢俊义动手时也曾说得明白:“便到沙门岛,也是死,不如及早打发了你。”可见这这进了沙门岛大牢,当真便是如同一只脚进了鬼门关。
在大宋,这沙门岛简直是闻风丧胆的存在,因为从历来来到沙门岛的罪犯的结果来看,这一旦被发配到这里的罪犯,几乎也等于是被判了死刑,很少听闻有能活着离开这沙门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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