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水晶没有打破,其实是和他有一点原因的,但是哭了说明他对这个比赛很在乎,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该劝说人家一下,但是这个时候和人家说话显得自己,好像多装逼似的,所以说最后我们还是算了吧,不和他说话了,然后我们就开始庆祝去了,这个里面肯定是有点小插曲的,这个时候肯定是要趁机吃人家豆腐的,然后装作自己很开心的样子,轮流和每个人拥抱,包括这个蝶烟,我和她拥抱的时候故意抱紧了她一下,不知道她有没有发现,当然人家可能是很单纯,并没有觉得我做出了什么出格的动作,但是我发现这个女孩的胸,还是挺软的嘛,好吧,还是隔了一层东西的,而且还搞了不少的东西,我只是说反正那个感觉就是让我特别的顺畅,然后小风的媳妇儿就算了吧,不要想着吃她豆腐了,他们夫妻俩我谁也惹不起,然后利用就要提议去吃饭唱歌,哎呀打了这么累了,我只想吃个饭,真的很累了,打了六个小时,期间光喝水,为了保持一下自己的状态,根本没有吃东西,就是一个劲儿的喝水,然后中途的时候上一两趟厕所,没想到打游戏也是那么累的一件事情,看来像是电子简历,和别的没有什么大的区别,也是有需要训练很长的时间,一旦一个东西形成了一个习惯,并且成为了一种工作的时候,你可能会厌恶他,也就是说其实真正的职业人并不是特别喜欢这个游戏了,我是那么感觉的,一个东西一旦变成了自己的工作,就可能不会再那么容易上心了,除非你从小真的很喜欢这个东西,比如说你从小喜欢写作,你并且以写作谋生,并且能够按照自己的喜好写,那当然是很开心的,可是大部分人,都做不了那个样子,做不了自己喜欢的事情,就是有时候做了自己喜欢的事情也不会,一直喜欢下去,那个段子是怎么说的来的,就是如何把你最想听的歌变成你最讨厌的歌?很简单,就是把它设成起床闹铃就可以了,这个段子说的是相当相当的对,我还真这样做过,于是乎她真的变成了我最讨厌的一首歌,我听了他就想到了他早上叫我起床的声音,我是烦到不能再发了一千那个优美的旋律在我的心中就形成了一个让我厌恶的起床的声音,那种感觉就自然不言而喻了,所以说我就是这个问题。
喝酒的时候还有一个小插曲,我很清楚地看到了蝶烟,把她的白开水偷偷地倒在了她的杯子里面,当然这个期间可能就我看到了,别人没有看到,但是我是真真切切的看到了这个事情的发生,然后他就过来敬酒,我是肯定知道他想什么了,我早就准备好了,你倒白开水,是吧?我倒雪碧,反正我买了一个雪碧还没有喝,然后我就倒了一点点雪碧,等着它那个泡沫化了之后,然后接受了她的敬酒,既然你用白开水,我也用不是白酒的东西吧,正好待会儿你居然想到了我,我待会儿也会让你使劲地喝酒的,所以呢等会儿之后喝完这杯酒,我看着他装的是真像,我也不甘下风,我也觉得很像,然后装作已经喝完白酒的样子,待会儿之后我让你好看,我于是乎我一直在盯着他,是不是在瞟向她一样,让她不敢再用这个白开水,所以说每次都是我劝他走的时候都是递过去,一杯白酒,然后让她喝,这回你总换不了了吧,你旁边还是有人的,你那个小动作躲不过我的眼神,啊,于是乎他喝的也有点多了,其实我和她又不是我旁边有人,我喝白酒的时候也多少得不能够兑雪碧,毕竟旁边的人看着呢万一真看到了,得不偿失。
过了一会儿之后饭也吃完了,又准备去唱歌,首先我是真的不想去,但是这种事情我感觉还是去比较好,大家都挺开心的,但是我是真的不想喝酒了,至于是活着一点,我给他们提出了要求,做出了一个欲擒故纵的法子,这个招数是我百试不爽的先用玩具,然后提要求,然后再去,这个时候你永远是牵着别人的鼻子走,自己提下要求,我觉得要求很简单,就是不要让我喝酒了,就是我喝的时候也是我想和你们不能比我好,而且不能以各种各样的理由让我去喝酒,然后他们同意了之后,李咏就找来了一辆面包车,他找来这辆面包车还是很容易的,一个小富二代带走一个车还不容易吗,即使现在莫翔不是一个富二代了,如果你让莫翔打一两个电话,他也能够找到这样的面包车,当然了,这个面包车俗称金杯!
我们一行人就直接坐了车就过去了,为了安全起见,李勇还是比较细心的,我如果他开车,我还真不敢坐这辆车,我宁愿打车去,我也不要坐他的车去,幸好有人开过来正好送我们过去,里面还挺暖和,正好从一个小包间直接到了面包车了,本来我还挺怕冷的,因为现在大夜里都有零下十来度了,所以说千万不能给我穿的,这一天呆在外面简直就想找死了,冻得我实在是不行了,幸亏还没到最北方,到最北方的时候,听说,如果从五楼抛一盆开水,然后到了楼下就变成冰渣的那种冷,谁能受得了!
面包车的暖风开的很足,已经开了很久了,上来面包车就很舒服,然后到了这个夜总会,没有去源志哥的那个夜场,其实源志哥那个夜场不适合喝完酒之后才能去那个地方,有点小资气息,有意思,是文化的意思,反正我不知道源志哥是不是因为他上过大学的缘故,所以说那个地方特别适合一些小资生活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