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能力不错的助理, 说调走就调走, 这要是跳开来看,寒宁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个大反派, 见徐一风并不是说说,而是真的有这个打算, 寒宁这才轻啧了一声:“我什么时候说过我不喜欢了,你看我不是挺喜欢他的吗,再说了, 他工作上又没出什么差错, 你就这样将人调走, 我这不是成了他人生赢家道路上的绊脚石了吗, 多遭人恨啊, 反派的下场从来都是炮灰的。”
徐一风对他的话只是笑:“我们在一起多少年了, 我还能不了解你,别的不说,你总该告诉我, 为什么讨厌他吧?是觉得我身边放个男助理让你不放心了?那我以后可以找女助理, 就是女助理容易心大, 不是那么好找。”
寒宁哼哼了两声, 这才道:“大概是气场不合吧,见他第一眼我就不喜欢,要说理由还真没有,所以我想要就近观察观察,看能不能找出不喜欢他的原因。总不能就因为不喜欢而将他开掉, 那他多冤枉,显得我多坏啊,毕竟这份工作的工资待遇可并不低。”
徐一风连忙道:“不喜欢就不喜欢,能有什么原因,就像喜欢,也不一定要有喜欢的原因,我会处理好的。”比起寒宁整天来他公司晃荡,徐一风还是更喜欢寒宁呆在他的实验室里,毕竟身穿白衣头戴防护镜遮挡严实的寒宁,怎么都比穿便服如行走的衣架让他更觉得安全一些,就来这么两次,从他办公室门口路过的人,各种给他送文件的人明显多了许多,连他散发的冷气这些人竟然都不怕了。
唐缙接到调任书的时候,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坐了许久,没了眼镜的遮掩,他的眸中浓烈的妒恨和不甘简直令人心惊。
他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对徐一风有执念的,也许是从在学校里听说这人的传奇,也许是第一次电梯门口的遇见。
那天他失恋了,被男朋友扫地出门,狼狈的拎着一堆东西从那栋高级公寓里出来,连一个像样的行李箱都没有,一大袋子乱七八糟的东西是他所有的家当,然后撞到了徐一风的身上,散落满地的东西在光可照人的大厅中,让他觉得自己是个人人可围观的小丑,地上的那些衣服和饰物,都是从他身上剥落的遮羞布。
唐缙在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自己的性向,从小又是孤家寡人根本没人管,最想要的就是找个喜欢的人,有一间温暖的房子。可是这个圈子太乱了,他的白头相守在这个圈子里简直就像个笑话,多数都是偷偷的,小心翼翼的寻着开心,白天做个正常人,晚上释放着自己,还自认为自己有着这个城市不懂的悲伤和无奈。
他被前男友扫地出门的原因,就是因为他要结婚了,要回归正常的生活了,所以对于自己这个曾经跟他快活了一阵的男孩,他给了金钱的补偿。唐缙将那所谓的补偿狠狠甩在了他的脸上,之前他是怎么拎着自己行李来的,那就怎么拎着行李走,然后遇见了徐一风。
他们是一对,这是唐缙在与他们初遇时一眼就看出的。
一对同性恋人,就像普通夫妻一样携手生活,虽然在外并没有什么过于出格的举动,但两人之间的氛围给唐缙的就是这种感觉,那是一个已经磨合到默契,谁也无法介入的小家庭。优秀的恋人,毫不掩饰的释放出的爱意,一起喂养的宠物,还有一个家。
对比他当下被人扫地出门的狼狈,也许就是那一瞬间,放大了他所有内心的渴望。
一面之缘后,他就听说了金融系的传奇,知道了他的名字,天天听到同学谈论着他,在同龄人还在领着家给的生活费,幼稚的参加各种联谊逃课为了作业找枪手的时候,徐一风优秀的实在是让人无法不注意,注意了,自然就上心了。上心的代价,就是失了心。
每次看到徐一风的时候他就在想,如果是自己会怎么样,他们可以一起吃早餐,一起工作,一起结伴回家,一起养猫,一起过着各种纪念日,一起相伴到老,想的多了,就拔不出来了。
可是徐一风身边还有个寒宁,一个化学生物系的天才,也是优秀到令人侧目的存在,身后的追随者众多,不限男女,各种行业大拿的教授争抢着想要收他,恨不得将他捧上了天。
一开始唐缙是不敢想的,那样优秀的两个人仿佛就是天生一对,般配到即便当众出柜,得到的恐怕也是不忍心苛责的祝福。可是慢慢的,寒宁便沉寂了,学校了他的消息在慢慢减少,而徐一风却越来越多人谈论。再后来,寒宁成立了自己的实验室,那时候唐缙已经跟在徐一风的身边给他打下手了,自然也知道,徐一风为寒宁的实验室投入了多少。
唐缙知道,一个需要心血去钻研的科学有可能需要耗费一辈子才能有回报,可是他看不到寒宁,他只看得到徐一风,外人只看得到他的光鲜,却看不到徐一风能有今天的成就付出了多少,多少个不眠夜,多少个令人疲惫的应酬,多少次被人为难却还要强行振作的心酸,没有人的成功是一路顺当的。每当这种时候,都是他陪在徐一风身边的,而寒宁,永远在他的实验室里。
他不会说寒宁配不上徐一风,寒宁的优秀哪怕他再不愿意,也不得不承认,可是他觉得,自己比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