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用多少时间,李公甫就把这间店铺盘了下来,并在衙门做好了交易凭证。还不到傍晚,李公甫就拿着店铺的房契回到凌府:“凌公子,铺子买好了,手续也都办下来了。这是房契,还请凌公子过目。”
“李捕头辛苦了。”见李公甫风尘仆仆的样子,凌池对丫鬟道:“带李捕头去洗漱一番,再准备一桌酒菜,我要招待李捕头。”
“凌公子,不用了,不用了。”李公甫连忙推拒:“这是我分内之事,酒菜就不用了。”
凌池微微一笑:“我的邀请,李捕头也要拒绝?”
“……”李公甫没话说了,抱拳拱手,跟着丫鬟洗漱去了。
凌池看了看房契,这是一间上下两层,每层都有八十平米的铺子,位置很不错,前后左右都有住家户,人流量也足够,只要药铺开起来,来看病、拿药的客人应该不会少。
医药业向来都是暴利的行业,哪怕是再心善的大夫,给穷人看病开药,利润至少也有一倍以上,要是给有钱人看病,那利润就无法估量了。
许仙读书没什么名堂,要是把医药学学好,做个地方名医并不是难事,电视剧里的许仙也的确有成为名医的潜质,只可惜儿子刚出生没多久,老婆就被压在了雷峰塔下,他为了让老婆早点出来,不得不把儿子许仕林交给姐姐和姐夫抚养,自己跑去金山寺出家了。
虽说事出有因,但凌池实在是对许仙的选择喜欢不来。
按照现代的价值观,越是家里出事,作为男人的许仙就越应该承担起作为丈夫和父亲的责任,而不是把儿子给姐姐、姐夫一丢,自己跑去出家。一点担当都没有。
相比起来,李公甫虽然是个大老粗,但不管是作为丈夫还是父亲,都有好好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如果凌池是个女人,要选择丈夫,他肯定会选择李公甫,而不是许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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