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满了几十名黑色西装,手上配枪的高大男人。
为首的队长一眼就看到了拿尼加手上的蓝色皮带:“没错了,这里就是「羊」的根据地,居然会有这么小的成员。”
拿尼加好奇地抬头看着高大的叔叔,蓝色的眼瞳也映入了对方不言苟笑的面孔。
“小妹妹。”
“我不是小妹妹。”拿尼加反驳道。
港黑游击队附属的副队长继续说道:“这里是「羊」的基地对吧?”
拿尼加看着在黑衣人群里被五花大绑的晶和省吾,立刻跑到门口张开双臂说道:“我不会告诉你们这是我们秘密基地的。”她的话音才落,晶和省吾认命地垂下来头。
小队队长用手丨枪指着拿尼加的头说道:“小孩,我不杀你,但是你现在必须给我让开条道。”
拿尼加眨了眨清澈的蓝瞳:“你希望我让开条道吗?”
副队长认为她听进去了,点了点头。
然而这个时候,拿尼加却没有离开门口的位置,反而扯了扯他的裤腿,问道:“我可以知道叔叔你的名字吗?”
副队长低头看着这个黑发蓝眼的女孩,突然间脑袋里闪过在港黑里传得沸沸扬扬的某些传闻,对应上她的五官特征,瞬间警戒地从她面前跳开。黑色的皮鞋在地上蹭起一层飞沙,双手紧紧握住枪,对着拿尼加做出射杀的动作。
“拿尼加·揍敌客。”
从人群里走出来的兰堂露出一丝冷笑。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他负责捣毁整个「羊」的基地,却发现了他之前丢失的拿尼加·揍敌客。
拿尼加看到熟人,她的双手立刻兴奋地对着兰堂做出要礼物的动作,脸上露出再没有比这个更加灿烂天真的笑容。
“兰堂,请给拿尼加你的胰脏,好吗!”
意识到不对劲的兰堂在话音未消的瞬间,脸上青白。
脑袋里只想到——
「规则二:被强求对象绝对不能拒绝她的强求三次,否则会死于非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