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菜蔬果肉和荤腥之物品,花满溪一个人处理,自然也能手脚麻利,动作飞快,可汪诗诗认为,一起做饭的乐趣就在于一起动手,自己老是干坐在边上,等花满溪端东西,这像什么样子。再者,自己以后若是嫁了人,就不能这麽老是出来见面了,就算能学到花满溪一点点的手艺,也是好的。
汪诗诗一直坚信着一句话:人,可以不做饭,但不能不会做饭。
她正弄到额头微汗的时候,却见沈绍和秦笙笙一块儿走过来,一者白衣,一者红衣,竟有些金玉相合的意味,心里不知为何,咕嘟嘟泛起小泡泡来,活像一尾不大高兴的鱼。她这一走神,手下就没留心,在拇指上划出一道寸长伤口。
这刀刃薄,但极快极利,她自己只感觉微微一疼,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花满溪已经眼疾手快,把她手一捉,就拍掉了那柄刀。这时候涌出来一线殷红,汪诗诗后知后觉一低头,才啊了一声。不过她一向自诩女中豪杰,立马反过来安慰花满溪道:“一点皮外伤,我拿刀的姿势可是专业的,满溪你不要担心,我还能切。”
花满溪又好气又好笑,只当她无意间走了神,弹了她一个脑瓜崩,口气却温柔:“好啦,你去那边休息就是了,其余的活儿我来。我当然知道,我们诗诗大小姐最厉害了,不过若是血滴到这个铁板上,味道就全变了,你也不想这样吧?乖,你去那边找陈大哥。”
汪诗诗一想,这也有道理,就走过去看陈修礼。秦笙笙是徐锦非的表妹,见面也先拱手一礼。她虽是女子,却更喜欢舞刀弄枪一些,因此不爱做躬身的福礼,反而好江湖人士的拱手,干脆利落,颇有侠风。几人见过,寒暄一阵后,慢慢地开始聊起来。
汪诗诗坐在那儿,心里却七上八下的,想了想,总觉得秦笙笙与沈绍乃是青梅竹马,好像很能配一配的模样,但他更放言,秦笙笙不嫁之前,他绝不娶妻,想必又是另有打算,否则直接娶了就是了,何必拐弯抹角的?
倒是沈绍见她今日竟安安静静,疑心她害了病,轻轻地拍了一下人肩头,难得关切道:“怎么,不舒服吗?”汪诗诗正在想事,被他这么一拍,险些要跳起来,立马反驳道:“没有没有,就是刚才有点小伤,你们今日想吃什么,尽管说来就是。”
陈修礼也觉得她有些奇怪,但他一颗直男的脑袋,怎么能猜透曲曲折折的女儿家心思,因此不再追问下去。倒是花满溪抹了一下额头上的汗水,以铁勺击板,哐一声道:“都过来,挑挑自己想吃的。锦非?给你煮了乌骨鸡炖枣的瓦罐汤,你喝一口尝尝。”
其实她思考了片刻,才决定这麽叫的,来了好几个人,当众叫相公,还有点怪不好意思的。除了每人一份新鲜热烫的铁板饭之外,还有一份配着的小汤,陈修礼和汪诗诗的是山药排骨,沈绍和秦笙笙的是莲藕玉米。加不加辣看个人喜好,醋也同理。
若是还不够,那铁板还滚烫着呢,满可以边烤边吃,最新鲜,也最方便。
花满溪今日穿的一身襦裙,为了防止油烟滚到身上,还套了一件深色袍子,现在才脱下来,坐在徐锦非身边。几人按照位置落座,分别是徐锦非,花满溪,汪诗诗,秦笙笙,沈绍和陈修礼换了个位置,嘴上说是想吃一样菜,手下却不动声色,趁机和徐锦非换了一张小字条。
几人酒饱饭足之后,都吃的有些慵懒,秦笙笙虽然是相府千金,却有一颗闯荡江湖的心。试问闯荡江湖,除了银子,最重要的是什么,武功是一方面,能够喂饱自己,绝对是另外一方面。就算是绝顶的侠客,照样有栖息山林,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时候。
秦笙笙中间还想换个汤尝尝,因为花满溪做的每碗,看起来都晶莹剔透,实在是非常有食欲,可惜汪诗诗那边已经下了筷子,咕嘟咕嘟喝了小一半。倒是陈修礼见状,十分善解人意,将自己的汤碗推过去,温和说道:“姑娘若是不嫌弃,请喝这一碗,陈某并未动过。”
汪诗诗之前心情还有些莫名的苦闷,正在埋头狂吃,听到这句话,眼睛一亮,猛地抬起头来。天呐,她那个万年木头疙瘩似的表哥,竟然开窍了。陈修礼被她盯得莫名其妙,摸了摸自己面上,并没有什么污渍。其实他倒是好心,众人中只秦笙笙略微相识的晚些,又是个女子,还是徐锦非的表妹。
陈修礼向来春风儒雅一个人,照顾也就照顾了,从来不多言。
汪诗诗狠咬了一大口肉,微眯起眼睛,喜滋滋地开始盘算行不行。这秦笙笙看着英姿飒爽,想来也是个干脆利落好说话的,而且认识沈绍,还认识徐锦非,如果跟表哥凑个数,那就是亲上加亲。先前她看秦笙笙,还有些怪异,这会儿却又顺眼起来。
几人吃的饱足,纷纷表示要休息一会儿,再玩那个曲水流觞,毕竟一杯酒的分量也不少,再喝恐怕能当场吐出来。沈绍素来是个见识广博的,虽然有时候对人毒舌,但此地都是他的亲朋好友,因此笑吟吟开始讲一些古书中的传闻。什么狐妖画皮,百鬼夜行,花满溪以前作为现代人,听得比这个多的多了,因此小小地打了个哈欠,竟有些泛起困来。
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