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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4章 机会(1 / 2)

当你由弱变强,周围所有人都会联合起来针对你。

这是人之常情,因为没人喜欢看到以前被欺负被侮辱的破落户重新发达起来。

当然,当你变得极强,并且愿意运用这种力量,周围人就会转而跪舔你,这也是人之常情。

而华夏就是那个重新发达起来的破落户——从大周南迁到华夏崛起这差不多二十年时间,江北汉地就是一片萧条的荒原,女真、蒙兀、党项、吐蕃和各路土匪,任谁都能进来抢一把,仅存的那点人口都想向江南跑,在江南卖儿卖女卖身为奴都在所不惜。

总之,就是一副标准的文明末日景象,简直没救了。

然而这个没救的地方最终还是又起来了,女真灭亡,蒙兀被打的不敢南下,土匪大部被剿,连流向江南的人口也开始回流了。

这就很容易让周边那些势力心里很不平衡。

蒙兀古尔汗札木合肯定想要报几年前的扫北之仇,大周隆道皇帝肯定想要灭亡华夏以确立自己唯一中原天子的地位。

大德皇帝李乾顺认为,这两位强有力的君主都是自己的天然盟友,大家若是能够联合起来,华夏再强,肯定也没办法冲破这个包围网。

这就是大白高国的机会。

……

王启年盘腿坐在骏马的马背上,一手提着装满酒的葫芦,一手拿着包裹了大量肉和蔬菜的面饼,开怀大嚼。

精致的美食美酒香飘八方,几个跟在王启年旁边的蒙兀骑手馋的直流口水。

连续吞了两张大饼,半斤肉和蔬菜,又猛灌一通烈酒后,王启年终于长舒了一口气:“啊,过瘾!”

“王大掌柜骑术真好,跟我们蒙兀最好的骑手也不相上下啦。”一个蒙兀人谄笑着说道:“这马也好神骏,这是哪来的宝马?”

“我们华夏国营马场来的。”王启年瞥了他一眼,随手把自己喝了一半的酒葫芦抛给那个蒙兀人:“说是蒙兀马与帕尔斯马的二代混血。”

帕尔斯马是世界闻名的宝马,高大强壮,冲击力强,非常适合作为战马使用,但缺点是不太耐粗饲,必须经常用精饲加餐。

据说国营马场当初进口的帕尔斯种马甚至还要按时加个鸡蛋补充营养。

另外帕尔斯马不太经济(蒙兀马产奶量高),也不太耐寒(过冬需要做更多准备工作)。

与蒙兀马混血后,这些缺点都得到了部分改善,二代混血马肩高比蒙兀马高不少,作为战马,冲击力比蒙兀马强,而且比帕尔斯马更耐粗饲,经济效益提高不少(就是仍旧不太适合作为挽马使用)。

华夏控制辽东后,马场规模一直在扩大,首先就是女真人的马匹几乎整个落入华夏之手,还有通过华蒙榷场进口的马匹。

最后,徐世杨掌控的兵部一直鼓励民间赛马、赌马,因此民间养马的风气也随之而热络起来。

大量高质量的马匹除了能够供应军队之外,自然也可以供应民间。

在边境屯垦的预备役和民兵大多喜欢购买一匹马,需要的时候可以乘骑上阵,平时也可以用来充当役畜。

上马贼大当家王启年作为曾经的马贼,现在华夏最大的行商会首,自然也私养了许多马匹,这其中大多是蒙兀马,但也有高价从军马场购买的二代混血马。

王启年现在乘骑的这一匹,肩高超过145公分,比寻常蒙兀马高十公分以上,而且头扬颈举,四肢轻盈,毛色油光顺滑,即使是寻常百姓见了,也能一眼看出这是一匹宝马。

何况这些几乎算是与马伴生的蒙兀人。

那跟王启年说话的蒙兀人毫不客气的咕嘟咕嘟把酒葫芦里所剩下的烈酒全部灌进肚子里,之后满意的打了个饱嗝。

“嗝~~~,啊!好酒!”

王启年又递给他一张包裹好酱肉、黄瓜条和大葱,抹了厚厚面酱的细面饼。

“啊,谢了,王大当家。”蒙兀人接过来,坑赤坑次的啃着。

“咬柱,要不要过来跟我干?”王启年笑着说:“骑骏马,喝好酒,大鱼大肉的吃着,不用在部落里连盐都得数着粒吃。”

“俺倒是想跟着王大当家干。”那个叫咬柱的蒙兀人大咧咧的说道:“可你们华夏对外人有多狠,王大当家应该知道才是,俺可不去当奴才。”

“你是不想当奴才,还是单纯不想在汉人手下干活?”王启年笑呵呵的问:“不想当奴才?你在部落里不是奴才?”

“俺是部落第一勇士!”咬柱争辩一下。

“勇士就不是奴才了?”王启年摇摇头:“你有多少牛羊?你有多少存粮?你有属于自己的奴隶吗?或者我该问,你到底有什么?”

“俺去华夏就能有了?”

“一开始当然也不行,天下哪有白吃的粮食?不过凭你咬柱的本事,挣一份家当出来并不难。”

王启年说道:

“我实话跟你说,华夏就要灭伪夏了,这是个挣军功的好机会!我反正是要在这一战大赚一笔的,但我现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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