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开后,淘汰下来的各种从4斤到10斤野战炮如何处理?
除了封存一部分作为储备外,其余几百门炮总不能也给民兵吧?
徐世杨的想法是,开放开放军火市场,对外销售部分落后的军火。
以火枪为例,齐国装备燧发枪的时候,主要对外贸易用的军火是小(相对来说)口径鸟枪,这种武器曾经出售给扶桑的部分大名、江南的大周(这次趁大周主动进攻还缴获回来不少)、双屿港李家以及高丽。
当时允许对这些有友好关系的势力出售这些武器,一个原因是利润很高,另一个原因自然就是这些武器不会给齐军带来麻烦——鸟枪相对齐军标准1型火绳枪来说都差的很远,更别说标准2型燧发枪了。
那么,在新一代米涅枪开始列装的现在,即使保留一代武器领先,齐国也可以对半友好势力出售燧发枪了。
火炮也是同理,铜铸火炮都可以回收重融,铜对齐国来说是战略物资,这样做至少能收回重融的成本。
铁制火炮重融所得的材料价值就显得太过不值当。
那么就不如把铁制火炮尽可能出售,换回足够的经济效益。
唯一的问题就是,目前齐周官方之间的关系比较紧张,不对大周出售武器的话,其他势力估计消化不了这么多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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