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于林欣悦的喜形于色,结果被人几句话轻飘飘的拆解甚至嘲弄比起来,叶蕴之脸上的神色并无明显的波动,她似笑非笑的道,“堂堂宋家千金,霍家太太,非跟我看上同一个包,我是不是该说句荣幸?”
墨竺仿佛没有听出她的言外之意,“如果这也能让你感觉到荣幸的话,那就荣幸吧,我总没有不让人荣幸的道理。”
叶蕴之脸上的笑凝滞了片刻。
墨竺无意,或者说不屑跟她们多说般,转身欲走。
一个身形高挺,尤其是一双大长腿丝毫不亚于顶级男模的年轻男人走了过来,他长着一种独特而醒目的混血容颜,非常英俊,身上还有一种未曾完全褪去的少年感,像个带了点痞帅,却又黏人甜蜜的大男孩。
“leo!”墨竺刚认出他,而leo也正用微微异样的眼神看着跟前这个抱着女人时,林欣悦迫不及待的上前两步走到他的身前,“告状”,“这个女人跟蕴之看中了同一款包,她非要抢,还看不起我们,觉得我们买不起!”
啧。
墨竺说,“你怎么说也是有钱人家里出来的,怎么从里到外,从骨子里到说出口的标点符号,都是一副上不了台面的丫鬟相?”
“你说什么?”
林欣悦的性格跟颜筝有些地方挺像的,都是撕着撕着逼,完全不惧于动手的类型,闻言就要扑过来。
一堵穿着黑色西装的人墙挡在了她的前面。
是反应迅速的保镖。
墨竺摸着猫背,笑着道,“你拦着她干什么呢,就该让她冲过来跟我动手,然后你就直接把她的手臂都卸下来。”
coco,“……”
保镖不知是听出了她的言外之意还是真的老实,竟真的让了开,然后守在一步之外的地方。
林欣悦没人拦了,反而是真的被震住了般,站在原地,一脸恨得咬牙切齿却偏偏不敢再上前的模样。
她见识过宋朝雨的脾气,在她手上吃了个不小的亏,至今怀恨在心,但也不敢真的轻举妄动,她丝毫不怀疑,这女人说得出做得到。
因此只能转而向一旁的leo恨恨道,“leo,把蕴之的工作室毁成那样,害得她跟霍总吵架冷战,这段时间一直闷在家里不开心的罪魁祸首就是这女人!”
leo上下的打量着她,“是你?”
天气转暖了,尤其是这两天,气温高出前段时间一大截。
墨竺只穿了件有些宽松的毛衣,也是巧了,大红色的,长腿则是裹着浅棕色的长靴。
“去年”她刚穿进这本书时,踏入“夜潮”去“买”温柔的时候,她穿的就是这件毛衣,但她当然是早已经不记得了。
不过,leo记得,他还一眼就把她认了出来。
这么一个漂亮的,红衣衬得格外肤白的,嚣张又从容,出手之大方连他这个败家纨绔都忍不住要感慨一声人傻钱多,尤其还是抱着宠物猫出入的女人,实在有太多的记忆点。
墨竺说,“不是我。”
l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