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已经初步审过两位了。
那个保姆呢,是去年被朋友介绍去给陈如曼当保姆的,来历清白,介绍人也靠谱,的的确确是一位普通保姆。案发当天,她按照寻常去打扫卫生,只是陈如曼不太喜欢陌生人在自己家里面,所以就去一会儿,做好了事情再离开。案发的时间里面,她在隔壁打麻将,几个人都可以作证,所有有不在场证明。
至于去投奔自己的儿子,也是上个月就和牌友们说过的,没有问题。
至于那个小编呢,他是本地人,在杂志社工作了四年了,是老人了。
他在案发当天十三号的时候,是去找陈如曼来拿稿子,顺便将这一期的样稿送过来的,这是每个月都要做的事情。至于为什么要离开——这是因为总编要外派他去北平采访一位大人物,这也是早就计划好的。
陈产听完之后,就觉得傅寒时还真的是,实在是想得太多了,这明明一点儿问题都没有嘛!
但是,真的没有一点儿问题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