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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 他是最快的刀(1 / 2)

没有喊杀声,也没有遮蔽人眼的烟尘,双方大军竟是这样面对面的悠悠然走过去,静静的走向自己的敌人......

近了、再近些,对面敌人秋霜下的鼻息都清晰可见......近了、再近些,已能感觉到敌人冰寒的目光。

何洛会随豪格在西北剿灭大顺军和大西军,今天郝永忠要把他当年给刘体纯身上留下了刀疤的仇恨还回来。

对待战友兄弟,郝永忠就是这样,掏心掏肺的给他们,他热衷于这样做,是因为他觉着这样付出值得。

自幼孤苦,从小没有了家,参加了起义军,战友就是他兄弟,他的家人。

他也敢于为弟兄豁出一切,因为他的骨子里是不屈,因为他的血液里是自信,他用他自己的方式对身边每一个人好。

秋水雁翎刀出鞘,那苍啷啷的声音与光亮亮的刀影撕破着萧索的天空。

“杀!”只一个字,伴随而来的便是全体明军横眉立目的呐喊冲锋。

一路跟随着天浪从全州打到江西,已经让这些战士重新找回了有我无敌的气势和必胜的信念。

郝永忠们的眼神里全都透着凶光,凶光背后,是刻骨的仇。

何洛会的骨子里也是血性,手上沾染的更是血腥,一个郝永忠,并不足以让他感到恐惧。

同样的,他也大喊了一声,举起三尖两刃枪喝命全体士兵迎上了明军。

郝永忠手提单刀,搏命前来,阻挡他的清兵不是被他踢飞出数丈,便是身首异处,只这一路前行,便已经有数十人死在了当场,他却仍然脚步不停,奔着何洛会而来。

他是大顺军第一先锋,是从一个小卒子一刀一枪踩着尸山血海杀出来的将军。

何洛会也不遑多让,三尖两刃枪或劈或扫,目标也直奔郝永忠而去。

二人眼中已不再是战场,目标都只在对方身上,相距十米,望着对方眼中都欲喷火。

他伤了自己的兄弟;他毁了自己的功绩。

他在西安城东突西杀,将起义军最后的攻势一击打垮;他在他放弃对临江的攻击撤往南昌的路上,在两天一夜之间追出他百里。

还有什么好说的?既然已经成了死敌,那便致对方于死地吧。

三尖两刃枪头一招便刺向郝永忠的咽喉,秋水雁翎刀好似秋阳中的霹雳,反而是因何生恨,这一刻谁也不再去计较道理。

十招之内,何洛会重重击他一拳,二十招不到,郝永忠便将他挑翻在地。

纵身一跃,刀芒闪过,何洛会滚了个身躲闪,猛地将两刃枪又扫了回去。

郝永忠横刀便拦,一脚踢中何洛会腋下,何洛会向后飞出,却是忍痛一脚还了回去。

二人都是久经战阵,郝永忠的刀快,何洛会头脑灵活。

郝永忠不在乎何洛会的拳脚,刀刀直逼要害。

何洛会的三尖两刃枪以长治短,略微占着便宜。

郝永忠步步逼近,何洛会步步为营,郝永忠更近了,何洛会只好再用拳脚抵挡,三十招过后,何洛会渐渐疲于应对。

何洛会势颓,不是因为他太弱,相反他是满八旗数得上号的猛将之一,任职内大臣,盛京留守,如果实力不强,顺治怎会命他留守盛京呢?多尔衮又怎会授他世职一等,封他定西大将军呢?

他是可以独当一面的帅才,同时也是一员猛将。

反观郝永忠所以占了优势并不是比何洛会强,而是因他比何洛会要快,要更有决心。

作为与刘宗敏、高一功、李锦齐名的大顺军五虎将之一,刘宗敏第一,能力实力最为全面,高一功粗中有细力大无穷,李锦有仇必报凶狠致命,而郝永忠除了一身虎胆,便是他的刀是最快的。

当力量和胆略都可比肩的二人站在一处,郝永忠的刀速便渐渐占尽了优势,何洛会越退步伐越乱,郝永忠的刀根本令他无从喘息。

四十招之间,何洛会的左腿,小腹,都挂了彩,郝永忠的刀不管他上中下三路,疾如闪电,时高时低。

受了伤,自知不敌,想说些软话拖延下寻找机会,何洛会却又放不下面子。

郝永忠也毫不拖沓,只想尽快要了他的命,便是一刀狠似一刀,一刀快似一刀,逼得何洛会开始以各种难看的姿势后退和躲闪。

整个战场上,清军也渐渐陷入被动,明军不但有着必胜的信念,不算战场边缘徘徊等待出击的两千多锦衣卫,郝永忠的人马也要比何洛会多将近一倍。

虽敌不过郝永忠,何洛会依然步步为营地后退着,他已经满身是伤,白色红边儿的战甲已经浸满了许多血,像盛开的一朵朵鲜花。

何洛会推着推着,突然感到后背被一个人靠住了,侧头一看,是自己麾下的一名梅勒章京,名叫屯泰。

屯泰也被郝永忠的副将牛友勇打得很惨,几乎成了猪头,一条腿也跛了。

梅勒章京屯泰随何洛会征战多年,打仗也不弱,不过显然像今天这样处于劣势的遭遇战和单打独斗的情况他们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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