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五月份, 塞伊城天气一日比一日转暖,冰雪消退, 青叶重发,厚实的荫蔽垂到市集街巷两旁,摊贩上新熟的甜樱桃色彩甜润得闪闪发光。
娟秀的字迹牌摆得整整齐齐——“三铜币一磅”。
为了贸易方便,妖族人族采用了同一套货币体制, 一枚金币兑换一百枚银币, 一枚银币兑换一百枚铜币。
现在正逢正午, 市集上往来的过路者渐渐寥落下来,一撮贩水果的妇人们结伴到一处, 津津有味地谈起最近的听闻。
一个圆脸的妇人道:“前几天你们听说没,城主的二女儿丝丽塔要出嫁了,听说是……”
“这有什么好谈的!”圆脸话没说完, 身旁的绿衣妇人便急匆匆打断,抚着胸脯, 一脸心有余悸,“你们知道前两天守望森林外边界发生的那件事吗?”
“守望森林……”另一个胖胖的妇人脸色发白, “你说的是……那群等待狩猎精灵的人族全都死了的这件事吗?”
“是啊!听说要将近一百个人呢,那一天全都有去无回,一个活口都没留下来!”
绿衣妇人咽了口口水:“不过那群无恶不作的人族死了也好……”
“好什么?!听说那天守望森林的外边界像是下了一场血雨似的, 能杀了那群恶徒的东西,十有八/九比那群恶徒更凶恶!”
胖胖的妇人瑟缩了一下, 说:“还好, 守望森林的外边界, 和西边那片没人管的人族领地和塞伊城没关系……就算有穷凶极恶的人族妖族来了,也不至于胆大妄为到敢只身挑衅塞伊城的秩序……”
圆脸妇人叹气:“但愿如此吧。”
她恰好向街上望,正好看见一个银头发的少年从水果摊前走过,少年身形清癯,柔顺的银色长发垂在后脊,穿着白色长袍,赤脚向前走。
他身后跟着一个怪人,比少年矮一点,戴着顶黑帽子,帽檐儿垂着黑纱,直直垂到脚踝,将怪人从头遮到了脚。
黑纱在明亮的日光下微微透明,圆脸妇人错觉似的看见了怪人一截白得透明的脚踝。
妇人们继续说东说西,银头发的少年和那个怪人很快便走远了。
谁也没有注意。
银发少年停顿在旅舍门口,正午街上没有多少人,旅舍门内门外同样一派正午酣眠的宁静。他提着一尾鲑鱼和一磅面包,银发少年向南方看了一眼,将鲑鱼与面包递给旁边的“怪人”,说:“房间里有厨灶,你去给自己准备午餐吧。”
一只异常白皙的手从黑纱中伸出接过来,清澈的嗓音中隐藏着不安:“您要去哪吗?”
银发少年微笑道:“我要完成我答应奈亚拉提普的事。”
精灵并不知晓妖精王的姓名,他只紧张地问:“那您什么时候会回来?”
“明日拂晓之前。”
*
诺提拉。
天已晚了,日光渐去。
邓普从未想过王会来角斗场来找他。
但似乎也不是来找他,王仅仅进了他在角斗场的休憩室,坐在壁炉前,捻起一支水磨石花瓶中的红玫瑰,懒散道:“你这里的熏香太差劲了。”
邓普倚在桌前,握着玻璃酒杯,笑道:“调情用的小玩意儿罢了,总归会让来者欢愉,而非痛苦,”他说了两句,话锋一转,“您今夜有意向垂爱谁吗?”
“不必。”
邓普笑着:“第十天了。”
那个小孩走的第十天。
邓普从未见王会对情/事的兴致寥落久到十天。
王垂下眼睑,靡丽的容貌仍含着放荡的笑意:“第十天又如何,只是累了,没兴致。”他细长的手指撑在腮边,“我明天回帕特里克。”
帕特里克是妖族十二座主城之首。
是王的居所。
王捻着玫瑰梗上的刺,尖尖的木刺刺破了王的手指,渗出一滴圆润的红血。他嗅了嗅玫瑰花瓣,轻笑着说:“你在这处休憩室用了这样多的催情香,可连一个小孩都迷惑不住。”
“不是,是洛修斯太特别了。”邓普慢慢走到角落,熄灭了角落的熏香,“我想您或许体会更深刻。”
王丢弃了玫瑰,站起身:“天色晚了,我该走了。”
邓普站在幽暗的角落,问:“您来这里,是为了寻觅洛修斯留下的踪迹吗?”
“不是。”
“那是为了来这里回忆洛修斯?”
王乜了邓普一眼,淡淡道:“你的话不该太多,邓普。”
邓普没动,说:“我只是认为,您对待洛修斯太特别了。他是一个人族混血,无论您抱有怎样的心思,都该谨慎。”
邓普顿了一下,继续说:“至少在床伴之外进一步的关系上谨慎。”
王的语调依旧漫不经心:“我不需要你多嘴。”
“那您可以告诉我,您把洛修斯当成什么吗?”
王仰了仰下颏,转身向门口走过去。
他停在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