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46
田芳和连启运的视频播放完毕,刘楚很快提出质疑, 该证据没有经过核实, 不能作为合法证据。
直到审判长宣布暂时休庭, 进行庭外核实, 认定该视听证据的合法性。
庭审继续,审判长、书记员等人回到法庭。
刘楚开始讯问证人:“被告人田芳, 在案发之前,你是否多次受到被害人连启运的暴力对待, 就像在刚才那段视频里的内容一样?”
田芳的声音几不可闻:“是。”
刘楚:“所以你对被害人连启运怀恨在心,是不是?”
田芳没有回答, 她沉默了。
刘楚继续发问:“正是因为被害人曾经用暴力对待过你, 所以早就想杀死他以示报复, 是不是?”
田芳:“我没有!我没想过杀他!”
刘楚:“于是你就在案发当日,给被害人灌药,你还用手捂住他的嘴, 是不是?”
田芳:“没有, 我没有!”
徐烁:“有异议!”
审判长:“公诉人请注意发问方式。”
刘楚:“是, 审判长, 我暂时没有问题了。”
尽管视听证据已经被法庭采纳,但是这段视频并非案发当日的视频录像,它虽然可以证明连启运有暴力倾向, 却可等于直接证实了田芳的杀人动机。
只是刘楚虽然指出这一点, 但徐烁却是不慌不忙, 这段视听证据的双重效果他早就预料在内, 只要证实田芳的犯罪行为动机,控方一定会抓住这一点不放。
很快的,就轮到徐烁发问:“被告人田芳,刚才视频里提到你妹妹田恬,她和连启运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田芳一顿,说:“大约半年前。”
徐烁:“根据你的笔录,你说连启运提到要和你们姐妹一起发生性行为,这种意图他表达过几次?”
田芳:“他提过两次,但我拒绝了。”
徐烁:“然后就发生了刚才视频里的事?”
田芳:“是,那天晚上他第一次用皮带抽打我,我受了伤,但他不让我去医院。”
徐烁:“那之后连启运有没有试图接近田恬?”
田芳:“有。但我阻止了他,我还把田恬送到别的地方,不让他找到。”
徐烁:“那连启运是怎么做的?”
田芳:“他又一次打我,比上次还要严重,我在床上躺了三天,我不敢告诉任何人,后来去了公司,同事们问我脸上的伤是怎么来的,我也不敢说,只能谎称是出了车祸。”
徐烁:“所以在案发当晚,连启运又一次用皮带抽打你,他还在四次性行为之后用田恬和视频来威胁你,是不是?”
田芳:“是。”
徐烁:“请简单描述一下。”
田芳:“那时候我下面已经开始出血,我的身体很不舒服,我哭着求他,但连启运不管,他说还要再来一次,我告诉我如果再来一次,我会死,他就躺在床上,一边嚼着那些药丸一边威胁我说,如果我不跟他进行第五次,下一次就要让我们姐妹俩一起上,否则他不仅要把视频公布到网上,还会找朋友一起来,他还说他那些朋友看到田恬一定会很兴奋!”
徐烁:“然后发生了什么事?”
田芳:“我不想他再说下去,我很害怕,一想到我妹妹会像我一样被……我就无法忍受,于是我就冲上去捂住他的嘴,我想他闭嘴!连启运伸出手要掐我的脖子,我更害怕了,我怕他再伤害我,伤害我妹妹……直到我发现他掐我的力气变小了,然后他就不动了……”
徐烁:“你说他不动了,接下来你做了什么?”
田芳:“我去探他的呼吸,发现没有气息,我很害怕,我立刻给他做了心脏复苏急救。但他没有反应。”
徐烁:“就你刚才的描述,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在你和被害人连启运进行四次性行为之后,你意识到自己的身体出现问题,你感觉到生命受到威胁,这个时候连启运又一次用你的妹妹来威胁你,在言语上咄咄逼人,所以你才下意识做出自卫反应,用手捂住连启运的嘴,你并没有想过要杀他,是不是?”
田芳:“是……你们可以这么理解。”
一直神情复杂的刘楚这时突然出声:“有异议!”
审判长跟着说:“辩护人注意发问方式,不能以诱导方式讯问。”
徐烁:“是,审判长。”
隔了一秒,徐烁又道:“关于在案发当日,被告人田芳的生命受到威胁这一点,证据C1足以证明连启运对田芳实行的暴力行为,已经对她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侵害。除了表面被皮带鞭打所致的伤痕之外,被告人还有内出血症状,这些都是因为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被迫进行过度性行为和被他人用暴力|虐待所导致。如果不是被告人即时做出自卫行动,她很有可能也会死于急性内脏衰竭。”
刘楚再一次发声:“有异议,辩方的假性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