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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三章 大神赶到(1 / 2)

“明着杀不了,我就暗的。”

“暗的?”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想要一个人死有太多的方式,不必拘泥一条。

冯月清在太原府那么久,并不单靠一个杀手而已。这名杀手叫‘单’,没有姓氏,是当年煞子中排行末尾的一个。而另一个杀手,才是货真价实的轩辕剑,‘单’一直以为这个外号是给他起的,当然不是,轩辕剑是冯月清的杀手锏。

轩辕剑只是剑的名字,人名很少有人知晓,在十七年前的中原武林混战之后,有数名高手隐匿江湖,其中就有中原一点红。中原一点红的名气不下去飞刀叶开,事隔这么多年,此人的内力已经不是当初可比,很多人以为他已经死了。

“你找我。”

冯月清替他倒了一杯茶:“这件事很棘手,有个人武功很高强,‘单’失败了。”

“连他都失败,这个人的武功是有多厉害。”

“呵呵。”冯月清递给他杯子:“到了你该出手的时候了,当年的中原一点红,杀人于无形。‘单’只有你武功的皮毛而已,你不会让我失望的吧?”

堂堂中原一点红,可不是什么人都能收买的,他也不看重钱。只是,在很多年前,冯月清曾经救过他一命,而且在他最困难的时候,出钱帮助过他,就这两点,一点红答应帮他三次大忙,不限制时间、地点、方式等等。

“杀掉这个知府,还有他身边的那个和尚。”

一点红说:“我答应帮你三个忙,如今就是第三个,这次事情过后,我会离开太原府,去隐居。”

“这个自然,咱们之间的约定,在我这里作数。”

在京师,李天行查了关于江湖人士的卷宗,也发现了轩辕剑这个怪异的名字。这是前一段时间的事了,起初他并不在意,可是星冉迟迟没有消息,才引起他的担心,不希望这个丫头出事。

所以,李天行说要闭关礼佛,吩咐大内总管替他把守隘口,自己一个人骑马去太原。

太原府是商业大府,不说逢年过节的,就是在平常日子,晚上一样张灯结彩,窑子的女人,有点钱的商贾,都会出来玩耍,投壶什么的多的是,不知道的外人路过这里,还以为本地是多么富有。在这一片繁华之下,隐藏着多少杀机和贫穷。

大街上,一个老太婆跌跌爬爬的跟一个员外要吃的:“大官人,大官人行行好,给口吃的吧。”

“阿呸!真晦气!哪儿来的老叫花子,瞎了你狗眼!”这年轻的员外搂着个女人,自己咬了一口梨子,往地上一扔:“吃吧,老狗。”

星冉恰好路过,和心明二人出来放松,看到这一幕,气的火上房。她上去抓住这个人的胳膊:“你是哪儿来的狗,跟个乞丐都这么横,王八蛋!”

这一脚踢了对方的膝盖,让他整个人趴在地上了。

星冉从地摊上买了几个包子:“老人家,这世道疯狗太多了,你不必计较。”

“娘的!”那员外起身大骂:“混蛋!敢在太岁头上动土!给我揍他们!”

这就不需要星冉亲自上了,四名天策卫就能让他们屁滚尿流。

星冉与心明来到酒楼之上,叫了几个小菜,一壶酒,看着这些虚假的繁华,只恨自己生错了时代。

“怎么样?秃驴,我刚刚做的可对?”

心明有些尴尬,都快不好意思说了:“你做的不错,只是……你不该打那个人,我佛慈悲为怀,度人度己方为善。”

“你是不是当和尚当傻了,能像个正常人一样说话么?这样的人就是欠揍,跟你一样,你也欠揍。而且你比他还欠揍。”

点的都是荤腥,心明也照吃不误了,他当和尚的时候,可没想过世俗的酒菜是这么好吃,吃的让人过瘾,鸡鸭鱼肉,简直是人间美味。

桌子对面,靠近窗口的另一个人,披头散发的,桌上是一把剑,一身白衣,看起来翩翩公子一般,可他的年级,已经有五十多岁了,脸上有伤痕。

星冉主意对方了一会儿,发现那剑客只盯着桌面,和睁眼瞎差不多,可他放在桌子上的那把剑可是稀罕物,比云啸风的剑要宽一些,剑鞘很古朴,应该是一把名剑。

星冉素来喜欢结交江湖豪杰,见此人有一股说不出的气势,便起身拱手:“这位大哥,能交个朋友么?在下星冉。”

男子不理她,继续盯着桌面。

心明转脸看看:“这个人好奇怪啊,他干嘛总盯着桌子,是不是饿的太久了?”

男子饮下一口酒:“快点吃吧,这是你们最后一顿饭了。”

这么来气!星冉都要跺脚了:“足下是何人?这么说话,怕是有点伤人吧。”

“他可能是脑子出了问题。”心明劝星冉坐下来:“咱们吃咱们的,别打扰人家吃饭。佛祖会原谅他的。”

星冉拍了桌子:“蠢和尚!这货要杀我们,你看不出来啊?!还特么他脑子有问题,我看是你脑子有问题!哎——老贼,你是冯月清派来的么?!”

男子眼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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