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之地,像贾马尔·克劳福德,尼克·扬都是这类型的球员,做到顶级的像“进攻万花筒”安东尼。
但其实这类球员优缺点会很明显,因为不会传球,当对手开始上包夹的时候,进攻效率会很明显地下滑。
所以,正真的超级巨星,都是突投传结合的,比如乔丹,科比,詹姆斯。
因为马刺体系的需要,唐天当初优先了传球。
这就像点技能树,他没有向克劳福德的方向发展,而是先向着前世丹尼·格林的方向走了。
因为有传球威胁,对手不敢随意地补防,也就是这份不随意,让他拥有了更多出手空间。
而他上赛季已经证明过,只要给他空间,他就能够得分!
传球不是目的,得分才是意义!
杜兰特前场出手偏出,回过头来杜兰特的协防,唐天一个击地再给格林,格林又是一记空位三分飚中。
这一下,雷霆队彻底不敢上了。
唐天打满了第一节,三分球手感火热,7投5中轰下了15分,还送出了3次助攻!
布鲁克斯在场边显得有些束手无策。
唐天能跑,单靠索夫洛萨一个人锁不死他。
这种情况下雷霆队上去协防,唐天就传。
而且这还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传球,都是那种抓你防守漏洞,大概率会转化成助攻的致命传球!
但是你不上吧,唐天外线抓机会的能力太强,单节5个三分射的你怀疑人生。
而且马刺队其他人的实力一点不弱,你要是真重点防守,邓肯和帕克也不是吃素的。
特定的技术,特定的球队,特定的球员。
马刺队的唐天,一个角色球员,成了雷霆队今晚防守端完全无法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