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二章 苏云卿依着顾言之之前交代过的,把人领到了顾言之的新公寓去。 在新公寓里面什么都是齐全的,厨房冰箱里还有一些冷冻肉和冷冻海鲜之类的食材,基本保证主人想什么时候过来住就能什么时候过来住。 林怡雯和邢泽宇进来时,虽然觉得这间公寓大则大矣,未免有些过于冷清,可也只以为是苏云卿平时工作比较忙,比较少回来,所以才让房子缺少人气而已,万万没想到苏云卿平时都住在隔壁那套呢,这是她男朋友当初随手买下来做借口用的。 苏云卿把他们带到书房,书桌上面果然已经铺好了上好宣纸,放好了笔墨。在书房小偏厅的茶几上还有点心和果汁。苏云卿一看就猜到肯定是顾言之亲手准备的,心中不由得一暖。 “不然我们先吃点东西再开始?” 苏云卿是不想浪费顾言之的一番心意,可是正在气头上的林怡雯却径直走到书案前,脸色难看的说道:“不用了,我早点写完早点回家,免得有些人总以为那种我想要对你做什么。” 苏云卿有些尴尬的看了一下邢泽宇,而对方正面无表情,双手环胸的靠墙站在一边。 那边厢林怡雯随手抓了一支笔准备写的,谁知道找来找去都没找到墨水,“你的墨呢?没有墨我怎么写啊?” 苏云卿惯用的砚台莲池荷花造型的砚台,除了通身漆黑之外,乍看之下就像是普通的装饰物一般,林怡雯又是一个对国学一窍不通,对砚台的印象还停留在圆圆的黑黑的东西上面,也难怪会一下子认不出来。 对于她的恶劣态度,苏云卿不以为意,只挽了挽袖子,上前拿起一个小壶,滴了几滴清水在砚台表面,然后再拿起一边的墨碇开始研墨。 “我的砚台平日里都是用水养的法子在养着,所以现在使用的时候,只要往里面再滴一点清水就行了。” 她态度平静,语气和缓,跟人说话时脸上还带着微微笑意,磨墨的时候显出一种不急不缓的优雅气质来,让人光是看着就感觉到心境平和。 邢泽宇看着这样的苏云卿,眼带迷恋,原本紧绷的脸色也慢慢放松下来,一边的林怡雯原本神色也有所好转,但是一看到邢泽宇这副痴迷的样子,立刻又气不打一处来。 “要你多嘴。”她恶声恶气的说道:“这种事情我才不想知道呢,关我屁事。” 苏云卿涵养极好,倒也不生气,只是语气淡然道:“写字可以让人心境平和,虽然我不太喜欢写字,但是心烦的时候,如果能够写上几笔,那倒是能帮助我平静不少。” 对于她的话,林怡雯嗤之以鼻。“你字写的都上电视了,还说自己不喜欢写字。你不喜欢还写的那么好,你这是在炫耀什么?” 苏云卿研墨的动作停了一下。“有些事情并不是你不喜欢就可以不做的。就像是有些人也不是你喜欢就能得到的。” 她一句话说中了两个人的心思,邢泽宇有些狼狈的撇过头,而林怡雯则是咬着牙快速低下头去,不再看她。 砚台是苏云卿一直在用的,所以墨一下子就出来了,细腻温润,浓淡相宜,是上等的徽墨,可惜林怡雯不会欣赏。 她拿毛笔的姿势都还是初中的时候上书法课上学的,这么些年也早就忘得七七八八了。也就是这几天因为和苏云卿有这个约定,所以才临时抱佛腿的在第一天时练了一会儿,但是只练了一天她就放弃了。 她当时想着苏云卿绝对不会出线的,自己稳赢,这个练了也是白搭,哪里知道苏云卿还真的就赢了呢。 不过他倒也不至于一点准备工作都没有做,苏云卿的要求是用毛笔字写一首七言绝句,她还特地去背了一首。 只见她五指成爪,颇为别扭的勉强握住笔,然后在雪白的宣纸上横七竖八的写下唐代诗人张继的《枫桥夜泊》。 【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这首七言绝句在很久以前就学过,算是她记得比较牢的了。 不过,苏云卿一看她的字就笑了。 “有什么好笑的。”林怡雯嘟哝着,她自己也知道自己写得不好,干脆把笔一扔。“什么破毛笔,一点都不好用。” 苏云卿看她这样不爱惜东西,神色微微一沉,说道:“你刚才用的那支破笔是狼毫毛笔,是顾……是我家里人特地为我找来的,老师傅全手工制作,这支差不多要一万。” 林怡雯万万没想到这支笔竟然这么贵,要知道她们平时在书法课上用的那种笔也就是几块钱,顿时就有些发怵了,僵着身体站在那里不敢动。 苏云卿其实只是心疼这支笔,这些文房四宝都是顾言之特地为她准备的,它凭水里用都是小心万分,珍惜不已,这次难得一次借出,竟然被林怡雯这么轻怠,心中不免有气。 她想了想,上前拿起笔走到桌案后面,重新铺了一张纸,然后将笔放在砚台里轻蘸,细白的手腕在宣纸上方悬空,下一秒,笔尖稳稳的落在了纸上。 【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天阶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 “杜牧的《秋夕》。”她写完后,偏着脑袋看了看林怡雯,“读过吗?” 这首七言绝句也是十分脍炙人口的一首古诗,可偏偏她对上的是学渣林怡雯。 看林怡雯的表情她也知道对方肯定没有读过,她也不问了,把她刚才写的那幅字放在林怡雯写的螃蟹字旁边,两相对比之下,视觉上的冲击可想而知。 林怡雯脸色胀红,一半是气的,一半是羞的。 她用力指着苏云卿,气道:“你这是在羞辱我吗?” “你觉得这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