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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九章 人分五等(1 / 2)

早些时分,也就是今天上午。李华宇让周佳辛和郑北留在七十二司审案,让墩子去跟踪、监视刘发,她自己则带着温柔和小红,去洪州寻找鬼王钟馗。

洪州,是地府的说法。在现代地图上,洪州位于河北省邯郸市。

李华宇很清楚周佳辛的状况,周佳辛身上有三座大山——一是他那接近负一亿的功德。二是他欠下卞城王的三十匹玉玲珑。第三,便是答应阎罗王,为其寻回鬼王钟馗。

阎罗王是地府主宰,万万得罪不起。

之前听千手的意思,他分明是要去找鬼王钟馗。一旦被他抢了先,将鬼王钟馗囚禁,甚至杀害。到时阎罗王怪罪下来,周佳辛肯定吃不了兜着走。

所以,尽管李华宇、温柔和小红都浑身带伤、筋疲力尽;尽管宝马良驹无一可用;尽管明知此行凶险。李华宇还是风风火火的,带着温柔、小红,来到了洪州新盟郡,也就是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

三人来到邯郸市,不免要观察一下这里的风土人情。

这座城市。说的好听点,叫做古都。说的难听点,一破旧老城,而且空气质量还不太好。

小红到了这里之后,便连连打喷嚏。温柔嘴上说没事,可好像也有点感冒。

无奈之下,李华宇找了家小旅店,将温柔和小红安顿好,独自出门寻找钟馗。

邯郸也算的上是一座大城市,人口众多。在芸芸众生中寻找一个芸芸众生,无异于大海捞针。

好在,七姐曾传授李华宇识魂之法——至善之魂,金光护体。普通亡魂,头顶白光。至恶之魂,通体发黑。

李华宇是个聪明人,向来能够举一反三。她仗着自己的鹘鸰眼和通明镜,已经渐渐将识魂之法,演化为识人之法。

其中原理,倒也不难。人比魂,不过多了个肉身而已。

魂分三种,人分五等。

至善之人,其魂也善,自然是金光护体。

下一等人,身上光芒减弱,接近于黄色。

再差一点,就是善恶相当的普通人,头顶白光。

第四等,作恶之人,身上散发紫色光芒。

最后,是至恶之人,其魂也恶,通体发黑。

鬼王钟馗,死于十殿之战,自然法力尽失。但他功德无量,身上必定金光彻体,是一眼就可以认出来的。

李华宇在邯郸城中走了半天,一路所见,大多是些善恶相当的普通人。

李华宇走的累了,也走的饿了,决定去吃点东西,补充下体力。她此时正身处大学城附近。

大学城周边,理应有很多饭店。但李华宇放眼望去,却只见宾馆,不见饭店。

李华宇没上过大学,但她知道,大学是个很操蛋的地方。在这种地方,除了什么都学不到之外,还要失去不少东西。

比如青春。

比如主见。

比如……

唉,小宾馆里,还能干什么呢?

大学,其实就是一个很大的皮条机构。大学生们,中午宁可不吃饭,也要去开房。

李华宇拐入一条小胡同,这才终于看见一家简陋的米线店。

李华宇身上没钱,因为她没有功德,无法享用人间任何财富,但这并不妨碍她给自己点了一堆吃的。因为她有一技之长,靠着这点本事,她随时随地能弄到钱。

李华宇一边吃,一边观察周围食客。她看中了一个面色苍白的眼镜男,这家伙一看就是个书呆子。

这种人最容易下手了,他们反应通常都比较迟钝,而且胆子又小。就算被发现,凶他们几句,他们立刻就会被吓得乖乖逃跑,不敢追究。

李华宇脱下外套,放在腿间,像是用外套挡住了自己的左手。可实际上,外套只是挡住了她的衬衣袖口,她的左手,早已经探入那书呆子的口袋里了。

不用几秒钟的功夫,李华宇便得手了。她轻轻捻了捻,便大概数清了钱数,估计有一百二十几块。

李华宇于心不忍,这一百二十几块钱,搞不好是一个穷学生一月的生活费。她将那一百块,又放回到书呆子口袋里,只留下了二十几块零钱。

“结账!”李华宇冲老板招了招手。

“一共二十一。”老板不无惊讶的对李华宇说。一碗米线七块钱,李华宇一个人竟然吃了三碗。

李华宇摸向自己的口袋,准备把刚刚偷——借来的钱,交给老板。可手摸进口袋里,却空空如也。那二十几块钱,不翼而飞了。

李华宇莫名其妙,站起身,开始在四周寻找。难道不小心掉在地上了?没有啊。

“老板,结账。”此时,那书呆子抹抹嘴,对老板说道。

老板移步到书呆子旁边,说道:“一碗米线,一瓶可乐,九块钱。”

书呆子摸出十块钱,放到了桌上。

李华宇愣住了。她可是盗窃的老手,虽然她的触觉,远远不及郑北。但面值不同的钱,她一摸就摸的出来。她明明只给书呆子留了一百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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